“我不管你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总之,谢清明不能被你给毁了!”
琪姐说完后便挂断了电话。
她从来不和陈秋拐弯抹角,所以话语非常狠辣,陈秋见怪不怪。
陈秋不以为然地丢开手机,拿出纸盒子里的钢笔,红色的钢笔,笔帽有颗分文不值的玻璃钻石,看起来很土。这是谢清明送给他的礼物,他用来写过不少东西,包括后来让他们成功的剧本。
钢笔的笔尖劈叉似的裂开,加上年份久远,已经锈得无法使用。
在很多年前,陈秋买不起电脑,写剧本都是用手写,用掉了很多支中性笔。
谢清明偷偷去发了很多天传单,才攒够了钱,买下钢笔,献宝似的送给陈秋。
那天陈秋收到这份礼物时,嘴上嫌他乱花钱,心里却高兴得不行,那时的感动,现在回想起来,犹如陈年老酒,醇厚香甜。
陈秋摁下翻涌不止的回忆,万般珍重地把纸盒子放好。
次日一早,他拿着钢笔离开家。
随着时代的进步,近两年修自行车的店都很少见了,更别说能修不值钱的钢笔的店面。
陈秋知道一家店,凭着记忆找到。
在某个几乎与世隔绝的街道内,这是一家卖杂货的店铺,除了食物和奢侈品,几乎什么都卖。
店名很随意,叫做:耳东杂货铺。
谢清明就是在这家店,买下的这支钢笔。
顾客们给店主起了个外号,叫做老哆啦,因为他们想买什么,只要叫得出名字,老哆啦都能从这百宝袋似的店里给找出来。
“买点什么?”老哆啦在修一只手表,头也没抬地问。
老哆啦的头发花白到找不出来一根黑丝,面目却精神矍铄,叫人看不出他真实的年纪。陈秋和老哆啦关系不错,也没问过他多大岁数。
陈秋停在他面前,“我想买时间。”
老哆啦手中的动作一顿,抬头看见来人,喜悦道:“陈秋!你小子还知道回来?”
“哎,在a市混不下去了,只能回来了,”陈秋很不客气地拉了张椅子,坐在柜台前。
老哆啦麻溜地收好手头的东西,“不是飞黄腾达了吗?怎么混不下去了?”
“别提这事了,聊点别的。”陈秋没有心思编故事,“你这的商品,我有一点最满意,就是售后服务。”
老哆啦这家店开了这么多年,不敢倒闭有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他卖出去的商品,售后保修没有时间限制,坏了,只要能修得好,都可以找他修。
开店几十年,老哆啦钱没赚到,修东西的本事练得炉火纯青。
在陈秋拿出那根劈叉的钢笔时,他的职业生涯短暂地遭遇了滑铁卢。
老哆啦仅仅看了两眼,便把钢笔放下了,“你这只钢笔坏成这样了,能锈的地方全锈了吸墨器也坏了,没有修的必要。”
陈秋惋惜地看着钢笔,话语里有几分玩笑感,“要是这只钢笔修不好,我死了都不会安心的。”
“年纪轻轻,把死挂在嘴边干什么?”老哆啦嘴里嫌弃,手却再次拿起那只有几处落漆的钢笔。
陈秋笑意更深,“我都快三十五岁了,还年轻?”
“跟我比,你永远都年轻!”老哆啦说,“行了行了,我给你修,修好当作你的生日礼物。”
“我生日还早呢!这么早送……也好,早点送谨防我收不到。”陈秋说。
老哆啦从观察钢笔变成观察陈秋,“陈秋,你变化真大啊,怎么现在说话这么奇怪?”
陈秋颇为无奈道:“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陈名秋,没有变。”
回江市后,最熟悉的两个人都说他变了,他自己却不这么觉得。
老哆啦不语,眼皮稍微动动,眼角的皱纹便多得跟树的年轮似的。陈秋多看了他几眼。这么多年,老哆啦终于老了。
“你还记得我生日在什么时候?”陈秋问。
“立秋那天。”
陈秋生于农历的立秋日。
名字很随意,因为他是弃婴,出生后没多久,不知为何被遗弃,当时他身上只有一张写了名字的纸条和几十块钱。他从小在江市福利院长大,因为小时候身体不太好,一直无人收养,到了十八岁能养活自己后,才从福利院搬出去。
陈秋后来对编剧行业产生兴趣,大概因为自己的人生足够戏剧化。
他也是命不好,出生在了科技不太发达的时候,要是出生在现在这种网络全覆盖的时代,他父母一定会早早地被找到。
陈秋在穷得啃枕头的日子里,时常幻想自己的父母是亿万富豪,迟早有一天会找到他。
幻想始终是幻想。
钢笔一时半会修不好,从杂货铺离开后,陈秋去曾经又爱又恨的临期食品超市,买了许多吃过和没吃过的食物。
他买了好几个饭团,也不管吃不吃得完。
家里喜欢吃饭团的不是他,而是谢清明。不管是什么味道的饭团,丢给谢清明,他几口便能吃得干干净净,连颗米渣子都不剩。
谢清明喜欢饭团的理由是因为,饭团有米有菜,对他而言很丰盛,还能吃饱。
谢清明吃三个饭团勉强吃饱,陈秋吃一个饭团就撑得不行。
如今陈秋吃了两口饭团,便感觉饱腹感极强,一口也吃不下去了。家里没有冰箱,天气逐渐炎热,开封的食物不能过夜。
这种时候,陈秋分外想念他的干饭小能手。
有谢清明在,家里从来不会有剩饭,不论他剩下多少,谢清明都能吃得一干二净。
去了a市后,渐渐便没有过这种情况了。
谢清明成为大明星,他也成为了口碑不错的编剧,他们不需要再为了三餐温饱而担心。
陈秋又吃了口饭团,确定自己再也吃不下去了,正想把饭团丢进垃圾桶里,急促地敲门声把他吓了一跳。
在开门前,陈秋看了眼猫眼。
猫眼的位置很矮,只看得见外面是一个身形高大的黑衣男人,看不见他的脸。
只是一个不知全貌的身形,陈秋却觉得无比熟悉。
陈秋开门的时候,手里还捏着饭团,神情有些紧张。
还没看清站在面前的人的模样,一股强劲的力气推向陈秋的肩膀,陈秋趔趄的往后退了几步,堪堪站稳。
“谢清明……”
谢清明进屋后,重重地摔上门。
陈秋看着面前全副武装到只剩一双漂亮的眼睛露在外面的人,感觉很不真实,就好像是好梦未醒,让他头重脚轻似的发晕。
谢清明摘下口罩,语气不善道:“陈秋,录音删了,别想用这个东西威胁我。”
录音。
不知从何时开始,录音与威胁一词挂钩。
录音发生于他们前往a市的前一天,谢清明自愿录下的。
谢清明对着陈秋的手机说:“我,谢清明,不管发生什么,都会一辈子对陈秋好!陈秋,我爱你!”
“录音我收下了,要是你这个小白眼狼以后大红大紫了,敢反悔,我就把这个东西放出去!”陈秋说。
简简单单一句话,成了可以威胁到谢清明的东西。
陈秋凝视着他,“谢清明,你吃饭了么?”
谢清明蹙眉,表情愈发阴寒,“陈秋,你到底要做什么?”
谢清明来找他是因为录音的事情,既然如此,那就将错就错一次,算是他临死前的最后一点小心愿。
陈秋向茶几方向走去,“我买了很多饭团,你想吃什么口味的?鸡肉味的卖光了……”
“陈,秋!”谢清明一字一顿道,“你是不是见不得我好?!三个月前一声不吭离开,又突然给我发个短信想见我?!你到底想要什么?钱?”
陈秋拨弄着袋子里的饭团,挑选出一个谢清明喜欢的口味。
“说话,我没有时间跟你在这里耗。”谢清明走了过去,扳过陈秋僵硬的肩膀。
陈秋把饭团递过去,微笑着说:“吃吧,管饱。”
谢清明看着饭团,冷笑道:“你在跟我装疯卖傻吗?”
“我不是跟你装疯卖傻,遇见你之后,我早就疯了也傻了,”陈秋把饭团丢回袋子里,笑意不减,“你也是,都跟我睡过这么多次了,不知道我想要什么?”
谢清明英俊的眉眼因为极致的情绪而变得有些扭曲,那一丝疑似厌恶的眼神,让陈秋心里如被钝刀割过,很不好受。
“好,如你所愿,我也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床·伴。”
说完,谢清明捏着陈秋的脖子,发狠地吻住陈秋的嘴唇,只是一下,便有血腥味在他们的唇舌间飘荡。
陈秋浑身在颤·抖,却不肯放开这具熟悉的身躯。
吻得太用力,身体本就虚弱的陈秋有些站不稳,在快要跌落的瞬间,被谢清明拦腰抱起,走向熟悉的房间。
拥抱算得上温柔,接下来的事却可以用粗·暴形容,酣畅淋漓地宣泄,彼此之间无比熟悉的交汇。陈秋身体得不到半分愉悦,所有的满足感,来自于近在咫尺的人,是谢清明。
在最情难自持的瞬间,陈秋听见谢清明咬着他耳朵说。
“陈秋,我恨你。”
陈秋亲吻他的下巴,在心里说——
谢清明,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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