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音确实很高兴,见面之后,拉着慕倾姒的手不放,就连小儿子也塞给了李寻欢,“慕姐姐,这次可不能再留书出走了。”

    慕倾姒却没应她,反手拉住了她,“你知道的,诗音,我在一个地方留不住。”

    林诗音黯然了神色,她是知晓慕倾姒的不同的,不老不死之身,而且伤口愈合极快,可以通过吞食他人的血将对方身上的伤一并转移到自己身上。

    “那也多留些时日,让我们姐妹也好生叙叙旧。”时光的荏苒并没有在她们之间划下痕迹,言语行动之间,林诗音对慕倾姒依旧十分亲昵。

    慕倾姒就这样一留再留,一直留了七八年,林诗音和李寻欢的小儿子武艺都小成了,她终于还是向他们告辞了。

    慕倾姒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不过,她自己已经是一成不变了,就总想要让自己待的地方变一变。

    “我的弟子,就是当年的那个孩子叶开,最近去了边城,慕姑娘如果没有什么想要去的地方,不妨去边城寻他。”临行前,林诗音问她打算去哪儿,她说不知道,于是李寻欢为她提了个建议,“那孩子是个调皮的,慕姑娘与他一起,定能感受到许多乐趣,也替我照看一下那孩子。”

    慕倾姒与李寻欢相处不算短,他是了解她的脾性的,他这么说,一定是因为边城那边要有什么有意思的大事发生,于是,慕倾姒点头应下。

    李寻欢是个体贴的人,知道慕倾姒要走的时候就让管家雇了人,恰好有要去边城的商队,给了些钱,能把她捎带过去。

    一路上,慕倾姒被人照顾得很好,吃喝不愁,一切都有人来完成,她只需要骑着骆驼,跟着商队走就好。

    不知从何时起,入目皆是黄沙,太阳比往常烈了不少,车队的领头人跟身边的人说着话,十分兴奋,“过了前面的大戈壁,我们就到孤叶城了……不过,前面有沙尘暴,我们今晚得在这里扎营,等明天再启程。”

    突然,有人指着前面昏暗的天空大喊起来,“有人,那里有人!”

    慕倾姒顺着那人的手臂看去,就连天沙相接的地方有一道龙卷风沙暴,而一旁有一个十分渺小的影子,似乎是骑着马,正冲着那沙尘暴冲了过去。

    商队的人都很朴实热心,纷纷挥舞着手臂大声提醒他,想把他喊回来,“小兄弟,回来,那里有沙尘暴,不要命了!小兄弟,快回来……”

    慕倾姒瞧着他一往无前的身影,藏在袖子里的右手双指并拢,同拇指张开,顺势右转成八卦样式引灵力入掌心紧握住,而后五指张开,掌心向着沙尘暴的方向微微前推,将灵力推了出去,不过转瞬,那一场骇人的沙尘暴就消散了。

    “散……散了……”商队的人们喊叫的声音戛然而止,而后震撼地低喃,似乎想要跪地膜拜。

    “齐老板,是不是可以走了?”慕倾姒有些困倦地趴在骆驼上,想睡,但是不能睡,好烦。

    齐老板回过神来,忙不迭地点头,吩咐手下的人收拾东西。

    “齐老板,边城有什么客栈吗?你送我到客栈就可以了。”骑着骆驼继续前行,慕倾姒赶着骆驼跟上了齐老板。

    “有的有的,这边城只有一家客栈,叫做无名居,据说这无名居的萧老板救过万马堂大老板的性命,所以有万马堂做靠山……”齐老板讲解得很清晰,把不能得罪的人也顺便说了一遍,其实也不多,简单来说,在边城,不能得罪的只有一种人——万马堂的人。

    当然,齐老板并不是这么说的,听他的意思慕倾姒是个弱女子,本不该一个人跑来这混乱的地方,在他看来所有人都是她不能得罪的,所以能不得罪人就不要得罪人。

    但在慕倾姒听到的讯息中,出现最多的就是万马堂,一个边城最大的势力,这片地域的掌控者。

    慕倾姒对于齐老板的担忧并不多在意,行走这世上这么久,学的东西斑驳交杂,特别是在一个人最不缺时间的情况下,无论学点什么都能精通起来。

    更何况,最重要的一点——她不会死!

    无论多重的伤都能很快痊愈,火焰烧不掉,骨头硬到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都劈不开,在水里能自由的呼吸,像个怪物一样,不,不是像,本就是个怪物啊……

    很快,无名居就到了。

    荒凉贫瘠之地,四周都是沙丘,唯独这里有一座精致的客栈,进入其中,便能听见歌舞奏乐的声音。

    而当慕倾姒一步一步往里走的时候,却听到了有人说,“谁说傅公子没有房间,我的房间里有个隔间,让萧老板给加一张床……”

    慕倾姒走进去,就看见一个红衣张扬的少年,他正站在一个坐轮椅的男人旁边,方才的话就是他说的。

    背对着门口的是一个穿黑色劲装的少年,手里握着一把漆黑的刀,慕倾姒看不到他的样子,却莫名地觉得他的背影有些熟悉。

    等她回过神来,那两个少年已经进了后堂。

    “老板,我要一间房,要住很久,这里有五千两银票,算作房费,多退少补。”临行前,林诗音给慕倾姒塞了许多银票,生怕她不够用。

    对方并没有接,他看着慕倾姒,笑着开口,“姑娘可是慕倾姒?”

    她看着他,等待着他的下一句话,果然,“李寻欢李大侠已经让人为姑娘定好了房间,不需要姑娘再付钱。”

    他的声音不算很大,但是这里的人都是在刀口上舔血过日子的,功夫都不是很弱,自然是听了个一清二楚,顿时,整个无名居安静下来。

    “李寻欢?哦,原来是李寻欢的红颜知己,都说他和表妹成婚之后就与之前的莺莺燕燕断了个干净,没想到这还藏了一个。”一旁搂着一个舞女喝酒的人做了出头鸟。

    慕倾姒偏头瞧了他一眼,没有理会,而这一举动似乎是向别人宣告了她的胆怯,其他人也跟着讨论起来。

    “我就说,这男人哪里有不偷腥的……”跟方才那个人同桌饮酒的人接了话,“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啊哈哈哈哈……”

    整个无名居充斥着那些男人的嬉笑之声,刺耳,让慕倾姒越发烦躁,“老板,如果你这染了血,会不会给你带来什么麻烦?”

    萧老板怔了一下,而后笑了起来,“姑娘请自便。”

    慕倾姒从行李中掏出一把戒尺,走到笑的最大声的一桌,立定,手中的戒尺敲了敲桌面,“住口吧……”

    她的声音软软的,不带任何威胁,并没有被人放在心上,反而让那些人笑得更大声了。

    于是,慕倾姒叹了口气,“为什么好好说话的时候就是不听呢?我看起来——很弱吗?”她抬起了手,也就是在她抬手的时候,几声脆响交织在一起,正在大笑的几人哑然止声,嘴角流出了血,其中一个人呸了一声,吐出了一颗牙,整个无名居顿时便安静起来。

    “现在……能安静了吗?”慕倾姒轻声问,环视着在场诸人,此时,大家仿佛才想起来,混江湖的一个真理——这江湖上最不能得罪的三种人:独自行走的老人,孩子和女人,慕倾姒恰好符合了其中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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