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崇吾身后不远,有几个柴夫正在奋力劈柴,几人哼哈不绝,满头大汗,其中一人时不时往崇吾那处幽怨地瞅一眼:都是柴夫,凭啥他那般清闲!

    算了算了!打不过!他身侧的另一个柴夫用手肘碰了碰他,示意他不要再轻举妄动。那样的毒打,一辈子有一次就够了。

    那厢,常希刚要喊崇吾,一个青绿色的俏丽身影挡在了她面前。“二郎哥,你在看什么?”

    崇吾蹙眉望去:“你谁?”

    胭脂身形一滞,很快反应过来:“二郎哥,你可真会说笑,我是胭脂呀!”

    什么胭脂黑脂的,他才不想理,站起身就要走,却看到了胭脂身后的常希。登时,崇吾头皮发麻,方寸大乱,心跳快得几乎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二郎哥,原来你在这里呀!”常希脸色讪讪,难怪急着从她房里搬出来,敢情是有了相好!

    崇吾不敢直面她,将头扭到一边,正好对上搔首弄姿的胭脂。三个人以他为点,构建出了一个三角形状,崇吾脑子里电光火石般想到了话本上的经典场面。

    接下来,他福至心灵,心至慧生,顶着常希的压力,他微笑着牵起了胭脂的手:“我当然在这里,我欲与胭脂妹妹上街游玩,已在此等候多时。”

    “真的吗?二郎哥!你果然知晓我的心意!”胭脂激动地反握住他的手。

    常希实在有些见不得这腻心的画面,“那行吧!我就不打扰了,你们自便!”

    崇吾有些急了,怎么跟话本里写得不一样。“你等等!”

    常希回眸,没好气地问:“怎么,还要带着我与你们一起去幽会吗?”

    “你在说笑?”

    “对!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崇吾打断了胭脂的话,对常希道:“我们还未和离,如果他人看到我与胭脂妹妹同游,定会有流言蜚语对她不利,所以你陪着我们一起最好!”

    崇吾简直要被自己的机智折服,这可是话本里没有的内容。

    胭脂听此几乎要感动得涕泗横流!她近来莫名觉得武二郎变化了不少,因而被他深深吸引,原本她碍着对方已是有妇之夫,只能通过暗自散播他和李三娘和离的谣言来促成自己的好事。可谁承想上天眷顾,他俩虽未完全和离,却早已貌合神离。而她的二郎哥,俨然知晓了她的心意。

    胭脂跟在崇吾身后,满心雀跃。而崇吾对此毫无所察,他抬头挺胸,假装不在意,却始终用余光去寻找常希的身影。

    “二郎哥,你今日怎么有些斜视?”胭脂红着脸,仰头不解道。

    崇吾这才意识到自己表现得太过明显,正欲狡辩,那边常希却不给他开口的机会。

    “他每日名堂多得很,胭脂妹妹要早日习惯哦!”常希从两人身侧越过,一马当先,迈出了大门:“要出去就趁早,晚点我可没时间陪你们瞎逛!”

    常希心里闷闷的,有些后悔为何今日要来找他!他宗五在这鬼地方有美人相伴,指不定乐不思蜀了。而她,以后只能孤军奋战,再无依靠。

    想到这里,常希不禁觉得一阵憋屈。她漫无目的地在前方带路,也不知道那两人在自己身后是怎样地你侬我侬。

    画里的辛乙镇相较他们之前看到的更加热闹,四面通衢,物阜民丰。常希看得眼花缭乱,路过一方小摊时,她忽然停了下来,盯着一排精致的面具入了迷。

    “小心!”崇吾忽地叫住常希,身子一扭,将她护在了怀里。

    身后马车疾驰,传来马夫的怒骂:“臭娘们!不要命了!”

    常希能够明显能感觉到崇吾如擂的心跳,他双臂将她箍得紧紧的,像是抱着什么珍宝一般,低头看她时,眼里盛满关怀,他甚至都忘了去回骂那个马夫,急忙问她:“你怎么样?没伤着吧!”

    常希脸色羞赧,摇了摇头:“无碍。”她用力挣开崇吾的禁锢,从他怀里探出脑袋,瓮声道:“痛”

    崇吾这才惊觉般松开双手,不自然地将头扭到一边:“我可不是故意救你!你好歹与我是一路的,我还指望你带我出去呢!”

    崇吾扬着下巴冷哼,看向那排罪魁祸首的面具,连忙转移话题:“你想要哪个就说呗,我还差你一个买面具的钱?”

    常希摸了摸发烫的耳垂,还真就顺着他的目光,指了一个赤兔面具:“我要那个!”

    面具通体红色,大眼睛,三瓣嘴,嘴边插着几根小胡须,两只长耳皆黏上了红色的绒毛,简直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常希从小贩手中接过面具,爱不释手,总感觉在哪处见过,却想不起来。她拿着面具在脸上比划了一下,问崇吾:“好看吗?”

    暖阳下的少女,青丝如洗,杏眸晶亮,发间细簪摇曳,银光闪烁崇吾心口一紧,忘了呼吸:“嗯——”

    “二郎哥!我也想要买面具。”胭脂实在气不过,先前的得意一扫而空。看如今他俩这腻歪样,哪里有半点要和离的样子!

    崇吾这才回过神来,装出满脸嫌弃的样子:“有什么好买的,这面具丑得很!而且,妖界有一只一模一样的!”

    常希眉心微蹙:“妖界?”

    意识到自己失言的崇吾连忙圆话:“以前看过一本画册,说妖界有一赤兔,名唤霓裳,能言善语,娇憨可爱,化作人形更是美得很呢!”

    常希看了看面具,不疑有他,继续往前逛去。胭脂跟在两人身后,一双大眼几乎要冒火了,正想上前挽住崇吾的手,要与他进一步接触。不料还没碰到他的衣角,就被人截了下来。

    “嘿!你这小姑娘看上去眉清目秀的,怎么能做偷窃这等下三滥的行当呢!”中年男子一把握住胭脂的手,邀功似的对崇吾说:“小哥,我帮你保住了荷包哦!”

    崇吾双手环胸,一脸无语。胭脂见他并不反驳,只觉又羞又恼,平生还未受过这样大的侮辱!她气得一把甩开那中年人的手,哭着掩面跑开了。

    “大哥,她跟我们是一起的!”常希看向两人,摇了摇头。

    “啊?”中年男人脸色微变,重重地咳嗽了几声,有些不好意思:“嗨呀,那可真是冤枉那小姑娘了,其实我是与你们开玩笑呢!”

    崇吾不予理会,正要带着常希往前走,却被中年男人拦住去路,“小哥,我瞅你们小夫妻已经逛得疲乏了,不如去我们客栈”

    “闭嘴!谁跟她小夫妻了!”崇吾忽地大声打断他的话,几个从他身边经过的路人被他吓了一跳,纷纷忍不住侧目。

    中年男人心道今日怎么连续滑铁卢,只得硬着头皮圆场:“无妨,不是小夫妻也可以去我们客栈小憩一会儿嘛,我们客栈茶水点心一应俱全,还有”

    崇吾眉尾一挑,“等等,你是不是姓李?”

    “小哥怎么知道?”中年男人一脸疑惑。

    崇吾却并未回答他,而是冲着常希扬了扬下巴:“那时带我们入住的李老汉。”

    常希也不由得多看了男人几眼,他与初入辛乙镇时碰到的那个老汉确实有八分相似,估摸着如今见到的就是年轻时候的李老汉。想来这幻境中的主人,也是见过李老汉的。常希从李老汉的相貌变化,大概推算了一下夏府大火的时期,估计很快了。

    崇吾示意常希抬头,她顺着崇吾的视线望去,正好看见当初两人跳窗的阁楼。不由想起那晚崇吾的扮相,常希连忙抬袖掩嘴,藏起嘴角浮现的一丝笑意。

    可崇吾想让她看的分明不是阁楼。那两人当初入住的客栈旁边,有一个店铺显得格外不同,门口放着几口红色大缸,红色牌匾上龙飞凤舞书着“五味坊”三字,一股股甜香味从店里钻出来,腻得人发颤。

    “那是什么店?”崇吾问李老汉。

    “小哥,那可是我们辛乙镇最有名的蜜饯铺子,男女老少都爱吃!”李老汉越说越起劲,远远指着刚进门的男人说:“瞧见没,那是我们辛乙镇最有钱的夏员外,他近来每日都来买冰糖山楂,说是他夫人最近就好这口呢!”

    崇吾和常希快速交换眼神,瞬间明了对方的心意。匆匆告别李老汉,他俩踏上了回府的路。“宗五,你可知山楂的功效?”常希问。

    “生津止渴、健胃消食。可其性极寒,孕妇食之,易落胎。”崇吾嘴角一勾:“看来又有好戏看了!”

    入夜,崇吾躺在床上看话本,里面的女主角是战神,相当彪悍,竟然拿自己的马鞭将男主角绑起来,压倒在云端上做那档子事。

    崇吾看得逐渐上头,混迹红楼多年,虽看遍男女百态,可恶女强上的戏码他还真没有看过。虽心里有些不齿这男人如此软弱惧内,竟放任自己被女人压在身下,可耐不住剧情香艳,越看越带劲。

    良久,崇吾合上话本,按了按雀跃的心——近来自己不正常,他终于察觉到了。

    以往醉宿红楼时,不是没有美艳妖精上赶着往他床上钻,可他从未起过旖旎心思。彼时,他认为不论男女老少神仙妖怪,在他眼里不过是一缕灰白的死炁,只要他想,迟早都能将其吸食。

    没有人会爱上自己的粮食。

    可如今,他竟然把自己代入到了话本中的男性角色,而那霸道蛮横的女主角,俨然长着一张与白面馒头常希一模一样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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