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齐在地下宫殿住了下来。
她对这里十分感兴趣, 仿佛一只好奇的小猫,看到一样陌生的东西,就要凑上去嗅嗅闻闻。
她花了两天的时间, 弄清楚了埃里克卧室里那些珍宝的来历——有的是真品, 有的是他无聊时仿制的赝品, 有的则是他一路走来的见闻,比如那颗大海雀鸟蛋,就是他从一个死去多时的冒险家身上找到的。
除了奇珍异宝, 他还有一个冰库, 四面是松木制作的双层墙, 填满了绝热的锯末,贮存着十几吨的冰。于是在地下,她也能喝到加了冰块的白兰地。
莉齐在这里过得快乐极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假如这个湖滨寓所, 不是他为了躲避世人的眼光才建造的,她会更加心满意足。
在这里, 她不用在乎周围人的眼光,不用在乎上流社会那套神圣不可侵犯的闺训, 不用跟令人厌恶的上等人打交道, 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想喝什么就喝什么, 一切都按照她的心意来。
她还可以描眉画眼——她早就想试试坏女人的化妆品了,就让埃里克去给她买来粉盒、胭脂、眉笔和唇膏。
她对这些上等女人不能碰的玩具好奇极了,当天就把自己画成了一只艳丽的山魈。她非常气恼,洗脸的时候,发现怎么也洗不掉, 不由更加气恼了。最后还是埃里克用热肥皂水,帮她卸掉了那些东西。
他对女人的物品如此了解——当她涂完买来的唇膏,嘴唇上一片火辣辣时,他甚至用鲸蜡、安息香、黑葡萄和一些她认不出来的东西,动手帮她做了一支新唇膏——她不禁犯起了嘀咕,想要盘问出原因。
她故意没说要盘问什么,只问他是不是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想让他慌乱一下。谁知,他神色冷静,丝毫不显慌乱:“已经晚了,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
“谁跟你说这个,”她不耐烦地说,“我是问你——为什么对女人的东西懂得那么多。”
他眼神古怪地看了她很久,才缓缓开口说道:“……我听力很好。”
“然后呢?”
“无论我去哪儿,都有女人谈论这个。”他说,“听着听着就了解了。”
莉齐没有怀疑,他的头脑本身就是个未解之谜,她有时候觉得他愚钝至极,有时候又觉得他像神一样无所不能。
有一回,她倒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到智力游戏那一栏,忽然想测试一下他的智力。
上面说,如果十秒钟全部答对,就是天才;如果十分钟还没有全部做出来,那就需要去正规医院测试一下智力了。
莉齐很生气,因为她花了九分钟才全部做出来,差一点就要去医院测试智力了。
她不相信这些题目,有人十秒钟就能做出来。
然而,埃里克只是扫了一眼,就不假思索地勾出了全部正确答案,用时不到五秒钟——还算上了用笔蘸墨水的时间。
她阴郁地瞪着他,嫉妒地想:“这种人才需要去医院看一看呢!”
但不到两秒钟,她又快乐了起来,因为天才做完题,就拿起旁边的鬃毛梳,走过来给她梳头发。
她在妇女杂志上看到,若要保持头皮健康,每天最好梳三遍头,每次梳半个小时,她对自己的头发是决不会这么有耐心的,便把这个艰巨的任务扔给了埃里克。
埃里克给她梳头之前,会给她擦一层发粉,比店里售卖的要好用太多,仅仅擦了两天,她的头发就变得浓密丰美,仿佛上等丝绸一般坚韧而光滑。不过,她的头发本来就又浓又滑。
地下什么都好,就是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她连续好几天,都是凌晨两点钟睡觉,下午一点钟起床,但她仍然过得十分快活。
在地面上,一到晚上,她要么只能睡觉,要么只能跟蠢货跳舞,但在地底下,能打发时间的花样儿就太多了。
她可以支使埃里克去做饭——松露火鸡、勃艮第炖牛肉、普罗旺斯炖菜,他做出来的菜肴不比高级餐厅的厨师差。
除了法餐,他还会印度和土著人的菜肴,只是大多都不合她的口味,她吃了两回,就不想吃了。
吃完饭,她还可以跟他打会儿牌,不过打不了多久,她就会一脸恼怒地把牌扔到他脸上——她想不明白,惠斯特桥牌玩不过他就算了,为什么连二十一点这种纯靠运气的游戏,也玩不过他。
“不玩了!”她气呼呼地说,“打牌跟傻子玩才有意思。”
“嗯。”他一本正经,声音却忍着笑,“你说得对。”
她疑心他在笑话她,但没找到证据,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忽然反应过来——对他而言,她不就是那个傻子吗?
她忍不住生起闷气来,狠狠地踹了他一脚。
他正靠在床头柜上写曲子,冷不防被她蹬了一下,钢笔在五线谱上画出一条长长的红线。
自从那天,她发现他睡在棺材里后,就一直催促他去地面上买张新床。他却说,不用,他可以动手做一张。
她没注意到他说这句话时,神色多么古怪,掠食野兽盯猎物一般,紧紧地盯着她,似乎她再说一句去地面,他就会永远把她拴在自己的目光里。她只觉得非常气愤,立刻拧住了他的耳朵:“那你还不快去做!”
这段时间,他不时就会对她露出那种谜一般的、高深莫测的、难以揣摩的古怪神色。
一开始,她还有闲心去琢磨他那神色的含义,但出现的次数多了,她就懒得再为这种事费脑筋了,只当他爱她爱得昏了头。
而他也真的爱她爱得昏了头,这是她最快乐的一点。
一想到这点,她心里就甜滋滋的,控制不住地想要微笑。
他见报纸上古巴的情况并不危急,便把去那边的日期推迟了一个星期。
这个星期里,他一边准备需要的东西——那天准备得太仓促,这次正好查漏补缺;顺便去集市上买一些她的生活用品。
说来奇怪,他每次去地面上买东西时,都会问她要不要一起去,然后用那种冷漠、古怪、评判的眼神注视着她,不想错过她脸上任何一个细微变化。
她虽然很想去集市上逛逛,晒晒太阳,可她一看到那长长的、仿佛望不到尽头的螺旋楼梯就发怵,毅然决然地一摇头:“不!”
“……一直待在地下对身体不好。”
“哎呀,啰里啰嗦的!”她气鼓鼓地把他推走了,“我在地面上待了十几年了,在地下待几天怎么了!别再唠叨了,快去快回!”
她是真的觉得在地下住着十分舒服。在夏洛莱府邸时,即使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她也不敢暴露天性,必须摆出一副端庄恬静的模样,但在地下,她可以不梳发髻,不穿胸衣,不穿衬裤,不穿袜子,脚想放哪里就放哪里,鞋子想露出多少就露出多少。
有一天,她突发奇想,把裙子撩到膝盖上,坐在湖滨寓所的码头上,用光脚划水玩。
然而,没过多久,埃里克就疾步走来,一把拽住她的衣领,动作粗暴地把她抱了起来,面无表情地走进屋里。
他的神情僵冷而阴沉,两只金色眼睛射出极为可怕的怒火,脖颈变得像铁一样坚硬,暴起两根鞭绳似的青筋。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副狂怒的模样,但他的呼吸和抱住她的手臂却在发抖,似乎差点就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为珍视的东西。
她只好暂时不计较他的粗暴,仰头亲了亲他的下巴:“好啦,不生气了,好不好?”虽然她并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
他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急乱的呼吸平定了一些,但没有说话。
他把她放在床上,从衣橱里翻出一条干净的晨衣,对着空地扬了扬下巴,示意她站起来,准备帮她换下湿透的裙子。
她乖乖地站了起来,希望他能借此转移一下注意力,不再气得脸色发青。让她失望的是,他看也没看一眼她娇美的身体,对她洁白光滑的肌肤毫无兴趣似的,草草地把裙子往她头上一套,就在旁边坐了下来,跷起一条腿,在靴底划燃火柴,点了一支烟。
他很少不问她意见就抽烟,看来真的气得失去理智了。
莉齐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他生气的原因。她皱着眉头,扭着身子,把裙摆扯了下去:“你到底怎么啦?”
他看着她,僵冷的脸上仍有一丝余悸,半晌才嘶哑地说道:“……不要去河边。河里有很多机关,会死人。”
“你又没跟我说过。”她委屈地说。
“对不起。”他闭了闭眼,重重地吸了一口烟,侧头吐出烟雾,熄灭了烟头,“是我……心怀侥幸。”
莉齐本以为他会告诉她,河里都有些什么机关,但他没再提起这件事,只是一直叮嘱她不要去河边。
他那口吻,简直跟小时候爸爸叮嘱她不要离河边太近一模一样。
她不高兴地说:“知道了知道了,你再唠叨一句,我就跳进河里。”
这是一句气话,他的面色却瞬间阴沉到极点。当天晚上,他下颌紧绷,咔嚓一声解开了皮带的黄金扣,满足了她想要问好的愿望,直到她的眼眶泛起泪花,小猫似的呜呜保证不再去河边,他冷漠阴沉的脸色才缓和一些。
次日,他原以为她会介意他强势的一面,甚至会怒斥他蛮不讲理的兽性;谁知,她整个人生龙活虎,精神抖擞,完全看不出昨晚的事对她有什么不好的影响,见他一直盯着她,还笑吟吟地夸他“够劲儿”。
快活的日子是如此短暂。转眼间,一个星期就过去了。
去古巴的前一晚,他思考许久,决定把她送回夏洛莱府邸。这与他带她来这里的想法相悖,但为了她的身体着想,他必须把她送回去。
这一想法却遭到了她的极力反对:“不,我不要回去。兰斯肯定吓坏了,觉得我遭遇不测了。我要在这里住上几个月,让他活在惊恐里。”
埃里克听见她这番高见,神色再次古怪起来:“你不想回去?”
“不想。”
“你想住在这里?”
“对。”
他眉头紧皱:“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吃什么,喝什么,你又不愿意去地面上买东西。”
“老天,你这样子活像我爸爸!”她恼火地说,“你冰库里那么多吃的,你又不会去很久,我这么大个人了,难不成还会把自己饿死?”
他仔细想了想,发现还真有这个可能。
就算她不会饿死,过得肯定也不好,冰库里只有熏肉、果酱、乳酪、烘干水果等罐装食品,口感极差,她那条舌头已经被他养得极为刁钻,挑食得要命,这种腌制已久、又没法加热的食物,她尝一口就会吐出来。
而且,她是绝无可能下厨做饭的,也不可能俯就洗衣服,更不可能屈尊倒马桶。可想而知,他离开以后,她会在地下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他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一个可以信任的人来湖滨寓所照顾她。
尽管她有时候意志坚强,敢用枪,敢骑马,敢在宴会上顶撞陌生男人,两条腿被马背磨得发红也不吭一声;有时候又是一个娇滴滴的宝贝,他给她梳头时,不小心扯下来几根头发,都会被她怒目而视。
他越想越觉得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冒着被她臭骂一顿的风险,将她横抱了起来,扛在肩上,唤来养在地下的白马,打算先把她送回夏洛莱府邸,再去古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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