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并没有真的去管过铺子,虽然跟在二公子身边看着学着也知道了不少,但真的想自己做起生意,一仔细盘算还真不是件容易事。
心里想着未来的打算,手头上利落地将中午要用的食材整理出来,还没见到人,红袖就听到门口绿衣喊“阿姐”的脆生生的声音了。
下一刻院门打开,是今日出门将攒下刺绣品拿去镇上换钱的母亲和绿衣。
程素兰看到红袖在准备午饭,“不用你不用你!”说着就抢过了红袖手里的活,把肆意着香味的不知是烤鸡还是烧鹅的油纸包递给红袖。
绿衣已经不是红袖离开时候的小豆丁了,十一岁的年纪,脸上是未脱的稚气,但比起那时是个大姑娘了。
她举着糖葫芦,手里提着个油纸包,一蹦三跳地献花一样捧到红袖面前,“姐,你快尝尝!”
程素兰在一旁看着,“这丫头把自己爱吃的全买了回来!”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今日其实该跟着母亲和绿衣去县上转一转,既然心里有做点事情的想法就应当多去了解一下家乡如今的情况,才好做下一步打算。
但好不容易回了家,红袖老是觉得不踏实,总是想着在家中,在这个小院子多待一会儿,除却出门去了父亲的墓前祭拜,其他时候硬生生一步大门都没迈出去。
隔壁的小安哥过了乡试是举人了,上京赶考虽没能甲榜登科,但也是副榜举人,他回了家乡的县上担任塾师。自从回来她也没去拜访,还有卢春……总之她也是不能懒下去了。
红袖吃着绿衣给的糕点,虽比不上戚府的精细,但味道也是十分不错,她摸了摸绿衣的柔软的头发,“我在京城的时候学了一点做糕点的法子,明日我们去集市上采购一番?”
对程素兰来说起初是辛苦的,当时的情况,她阻拦不了红袖孤身离家,因为日夜辛劳地做绣活却也养不起娘仨,红袖走后,为她日夜担心,家中绿衣还生了病,直到收到银钱,让孟安读了那短短的信,知道她是安全的,进了一家姓戚的大户人家做奴婢,这才放下心来。
但到底半夜举着信,拿着银钱哭肿了眼睛,她知道红袖必然不容易,这是她的卖身钱啊!
可又有什么法子呢?
这些年红袖时不时往家中寄些钱财,起初,母女两人还是需要红袖寄过来的银钱,但程素兰和陈绿衣并没有仅靠这份银钱过活,母女两个人打理着家中的薄田,没事了就做绣活,早就用不着红袖补贴的钱财了,有时还能攒下钱来。
因为红袖回家,绿衣这段时间显而易见地活泼了,缠着她问东问西,对京城好奇心十足,等她撑不住睡了,红袖和母亲在昏黄的屋子里聊了许多。
最紧要的事是红袖与母亲说想用自己学到的东西做点赚钱的生意,绣活她实在不在行。
她将二公子留给她的包裹中加起来差不多三百两的银子给母亲看了看,这个数字很夸张了,她辛辛苦苦攒了六年也就三百两,当然大部分的收益得益于二公子给自己赏钱和零碎玩意,只凭着月钱和赏钱是达不到这个数字的,她没算二公子随手给的一些很值钱的首饰。
首饰,私心里她是想要的,反正赏她的,但实际情况捏在手里她是既不敢戴也不敢拿出去卖掉换钱。
那动辄上百两的首饰府内府外自己戴着都太张扬,最好的还是拿去换钱,但
怎么拿首饰换钱也是个为难的事。
她既不敢让二公子知道自己拿首饰换钱,又怕拿去当铺,会被人怀疑是府上偷盗的丫鬟被抓了见官,拿回家换,就自家这“繁荣”程度,怕会更引人注目啊,在路上当掉,万一被人盯上……她是想要,也大概不会真的倒霉碰上这些事,但一旦遇上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既没有能力能守住这份钱财,还会为自己招致灾祸,就不是很想要了。
程素兰猛一下子见到如此高的数额也是大吃一惊,她知道红袖赚了钱,但也没想到有这么多?!
这些年她将红袖寄回家的钱也存了起来,现在算起来也有五十两了。
红袖与她说,自己侍奉的公子出手阔绰,其他院子的奴婢其实没这么多。
程素兰并不傻啊,她看出女儿牙齿无意识地咬了下下唇,就知道里面不简单。
此时红袖心头也是挣扎的,她与二公子有了私情这桩乌糟事不该说,但不说往后也是瞒不住的,她这么多钱怎么解释?之后为她张罗婚事怎么办?
她清了清嗓音,没敢看母亲,眼睛盯着摇曳的烛火,声音里带着克制不住的抖开了口,“我在那边嫁过人了,是府上的小厮,他救了落水的我,主子就把我许给了他……”
程素兰接收这段信息还是花了点时间的,这件事红袖在信中一直没提过。
她还是说了谎,与二公子的事情不该再多知情者。
红袖觉得她抖落出这么一桩大事,母亲就算不说别的,也会说她为什么不在信中说一声,没想到,被母亲一把搂紧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怎么这么不小心落了水?没事吧?我也是糊涂了!有人救了你,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好一会儿程素兰才平息下来,这才开口问她口中的夫君,红袖狠了狠心,抛下另外一个炸弹,“他几月前生了急病去了,公子看我一介女流,没了夫君,就干脆提前解了我的卖身契,让我回家了,这些是多给我的银钱。”
程素兰简直要被红袖这一连串的经历刺激的反应不过来,女儿这副淡定的模样放在眼里就成了她历经磨难的坚强,红着眼睛,重重叹了口气,仔细帮她挽了挽头发。
“苦命的孩子,没事没事,以后咱们娘仨一起过!”
“娘,过一阵子可能家里还会有人来,我是先帮主子办了事,然后和主子要来这边的属下一起过来的,所以自己的东西托了人收拾,过段时间应该会家里来人送过来。”
程素兰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这一夜母女俩几乎没睡,程素兰非要她好好讲讲这些年。
有了本钱,程素兰也赞同女儿做点买卖的打算,但也劝她别着急,这才回了家花时间歇一歇玩一玩,多年来没回家也多熟悉熟悉。
红袖也是这么个打算,明日去集市上她不光要买承诺做给绿衣的糕点的材料,还要准备些拜访自己之前好友的礼物。
因为一个契机,红袖也没能真的无所事事。
村子里识字的根本没几个,大家收到在外面漂泊的亲人的来信需得去县上找捉刀读信回信五文,当然这个价格比起京城还是便宜不少的。
卢春的丈夫趁着这阵子田里没事就去了别处做工,寄回家一封信,她也就帮了卢春念信和回信,反正做生意的事不急,因此动了在家里做捉刀的心思,能方便村里不少人呢。
读信回信三文钱,比旁的人要便宜两文。
红袖也没想靠着这个赚钱,本意也只是尽己所能帮助其他人,但分文不收,依着母亲的意思是,会招致嫉妒,多少是要收点的。
起初,大家伙并不信红袖,这也正常,他们这偏远的地界,像孟安一般能读书科举的都没几个,更不要提女子识字,还会写字?好些人是怀疑的,嘴快些的那些不大好听的嘲讽话也脱了口。
这些话红袖并不知道,就算知道也并不在意,不信的人不来就是了。
孟安趁着休沐回家也是才知道红袖在戚府竟学了读书认字的本事,一手字板板正正,棱角分明,细看也有柔美之感,漂亮极了。
得了十里八乡都有名的孟举人的称赞,那些言语也就散了。
红袖没憋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活络了一圈,很快就有人登门说亲,红袖自个见的,给人说了给母亲说的那套词,之后再来家中求亲的多少要琢磨琢磨了。
尽管二公子信上说过一句,她若想要“清白之身”,也是有办法帮她,但红袖没想隐瞒,她撒过谎,不想以后面对自己相伴后半生的夫君也用上谎言。
也觉得没必要说谎去挽留住什么人,若是真心爱敬自己又怎么会嫌弃自己不是清白之身,若是所有男子为此却步,她无人可嫁,那也并没什么可怜的。
她的生活最重要的就是好好活着,赚钱,让自己和家人生活更好。
现在自己赚钱的门路还没头绪,根本没什么心思跟人谈情说爱。
程素兰虽然希望红袖找个贴心的夫君照顾她,但也没多插手,红袖多年不在自己身边,成长的很好,比小时候只会更有主意和打算,她这个做母亲的只要在一旁帮着支持着就行啦。
确实如红袖所想,听说她在外面嫁过人,有这意思上门的人果然少了。
不过没多久红袖因为做捉刀名声大起来之后,媒人就又多了起来。
虽然红袖嫁过人,但人有本事啊!
好多男子都不认字,她不仅认字还写得一手好字。
再是出落得漂亮,到底是在京城做过婢女的,举手投足落落大方,说话温声细语思虑周到,让人觉着跟出落在富家一般,恍了不少小伙子的神。
还有,从京城回来手中一定有积蓄,还有程素兰和小女儿的勤快也是看在旁人眼里的,也就是说陈家母女三人现在肯定有一些家底。
红袖隐约能察觉到自己的风评有了变化,最直观的就是扎堆来家中排队的那些年轻郎君们了。
也是托了二公子的福,她是有一些猜人心思的本事在身上的,看他们几乎都不需要费什么心思就能瞧个明白,也因此明明岁数差不了几岁,她觉着自己看他们总有种慈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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