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口赋、算赋对人征收属于人头税性质。按人头征税最先开始于秦代。据史载:秦代曾使税吏挨家挨户按人头数收税用一种竹制的箕收敛充作军费至于是否有男女老少之别收多收少之差史无记载
汉代的口赋又叫口钱征收对象是七岁至十四岁的少年儿童。汉代规定凡适龄的少年儿童不论男女每人每年要交纳口赋钱二十充作皇室收入。汉武帝时随着军费开支的增加为了弥补国家财政的不足加重口赋的征收纳税年龄提前到三岁即要负担口赋征课额也增为二十三钱增加的三钱作为车马兵器之用即作为军费开支。由于口赋的加重人民难以负担致使有些民户生子辄杀制造了很多惨剧。但这种严重的社会现象却未引起统治者的重视一直维持到汉元帝元年(公元前48年)由于贡禹的建议才又恢复到七岁起征。但口钱数额并未减少每人每年仍征二十三钱。
对少数民族地区也要征收口赋。如东汉时对武陵蛮夷地区的儿童每口收布二丈
汉代的口赋又叫口钱征收对象是七岁至十四岁的少年儿童。汉代规定凡适龄的少年儿童不论男女每人每年要交纳口赋钱二十充作皇室收入。汉武帝时随着军费开支的增加为了弥补国家财政的不足加重口赋的征收纳税年龄提前到三岁即要负担口赋征课额也增为二十三钱增加的三钱作为车马兵器之用即作为军费开支。由于口赋的加重人民难以负担致使有些民户生子辄杀制造了很多惨剧。但这种严重的社会现象却未引起统治者的重视一直维持到汉元帝元年(公元前48年)由于贡禹的建议才又恢复到七岁起征。但口钱数额并未减少每人每年仍征二十三钱。
对少数民族地区也要征收口赋。如东汉时对武陵蛮夷地区的儿童每口收布二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