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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战争决议
十二月二十五日,黎平寇在元首府召开高层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对日作战,而且在一开始,黎平寇就明确了中心思想,即与日本的矛盾已经发展到了无法用其他手段解决的地步,战争成为必然,而为了争取有利局面,应该积极主动的制造开战时机。
随后,会议完全围绕着军事问题展开。
也就是说,牧浩洋成为了主要发言人。
按照他的部署,对日作战将分成四个阶段:战略突击、争夺战场主动权、战略封锁与地面决战。
在战略突击阶段,将以空军为主,针对日本的战略设施、特别是具有军事用途的核设施进行全面轰炸,争取彻底摧毁日本的国防基础设施,比如主要军事基地、国家防御与防空系统、军事通信与指挥系统、国家通信与广播系统、主要行政机构、基础交通设施、能源与资源产业等等。
说得准确一些,这应该是战略轰炸。
冠以“战略突击”,主要为了体现战争初期的突然性与重要性,即通过高强度的空中突击夺取战争主动权。
因为没有涉及到战术部分,所以牧浩洋只笼统提到,该阶段将持续一个月到三个月。
当然,这还不是全部。
战争是双方互动的结果,因此日本的防御与反击行动,必然产生无法预料的影响,而最严重的威胁就是日本报复中国本土目标。
针对这个问题,牧浩洋制订了两种应对手段。
一是通过逐步扩大轰炸范围的方式,瓦解日本的反击能力,即在日本当局做出反击决策的时候,已经丧失了反击能力。
只是,这无法确保万无一失。
在遭到轰炸之后,日本很有可能立即发起反击。
为此,牧浩洋做了第二手准备,即只要日本针对中国本土进行反击,将轰炸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战略目标,比如分布在日本各地的数十座核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分布在居民区内的工业目标等等。
问题是,这不是单纯的军事手段。
按照牧浩洋的提议,在开战之后,政府就应该宣布立场,即在日本没有反击中国本土的情况之下,中国的战略轰炸只针对日本的军事目标、以及具有军事用途的工业目标,而日本攻击中国本土,意味着战争全面爆发。
黎平寇当场就做出决定,采纳牧浩洋的提议。
在战略突击阶段,还有一个重点,即海军并非主要参战力量,但是必须在此期间进入西太平洋,为下一阶段的作战行动做好准备。如果有必要,海军将执行部分低强度的空中突击任务。
也就是说,在战争爆发之前,海军就将进入战争状态。
按照牧浩洋的提议,最好在战争爆发之前,让舰队进入西太平洋,而不是等到战争爆发之后再出动舰队。
原因很简单,中国舰队前出西太平洋的通道并不多,极易遭到封锁。
进入第二阶段后,将以夺取制海权为主要任务。
当然,这没什么好说的,关键就是在海洋战场上击败日本舰队,打掉日本最基本的国防力量。
对日本来说,丧失制海权就意味着战败。
因为该阶段的作战行动以战术为主,所以牧浩洋没有多做介绍,只是强调了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一是密切监视日本舰队的行动,为制海作战提供可靠的情报支援。
二是该阶段作战行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比如极有可能在战略突击任务完成之前就与日本舰队决战,此外还有可能面对外来干预,因此在作战行动中,必须赋予舰队指挥官最高决策权。
黎平寇没有讨价还价,当场就答应了牧浩洋提出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按照黎平寇的意思,牧浩洋既是最高指挥官,也是舰队指挥官,因此得由他指挥舰队作战。
这让牧浩洋有点惊讶,因为他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也没有向腾耀辉提起过。
还好,腾耀辉没有提出异议。
进入第三阶段之后,战争的结局已无悬念,而牧浩洋在这个时候,采纳了由黄峙博提出的建议,即给日本保留一线希望。
按照他的部署,第三阶段将以战略封锁为主,以迫使日本投降为主。
可以说,这也是争论最激烈的地方。
按照黎平寇的观点,既然已经在空中战场与海洋战场上击败日本,夺取了制空权与制海权,就没有必要进行战略封锁,而是应该扩大战略轰炸规模,然后在日本外岛登陆,最终登陆日本本土。
说得直接一点,就是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事实上,这也正是牧浩洋的观点,即速战速决。
根据牧浩洋的判断,最多三个月之后,就能获得登陆日本本土的机会,也就有可能把战争时间控制在半年左右。
只是,谁也不能否认,三个月的战略轰炸,不足以彻底打垮日本。
也就是说,如果在开战三个月后登陆日本,地面战争肯定会打得非常惨烈,而且日本很有可能在这个时候向美国求援。如果地面战争也如同牧浩洋预料的那样发展,日本则有可能在开战半年后宣布投降。
这正是黄峙博最担心的结果。
正是如此,牧浩洋提出了战略封锁,即推迟地面战争,让日本在战略上做出误判,认为中国没有决心登陆日本本土,也就有理由继续坚持下去,为二零三七年、或者二零三八年的战略反攻创造机会。
当然,战略封锁的主角仍然是海军。
只是,除了舰队之外,潜艇将是最主要的参战力量。
在这里,牧浩洋明确提出,以现有的技术手段,“无限制潜艇战”的危害性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即能够准确辨认出伏击目标的性质,避免在进行战略封锁的时候,误伤其他国家的舰船。如果有足够的情报支援,还能做到精确的定点清除,即只拦截运送关键战略物资的运输船只。
至于封锁时间,牧浩洋只给出了一个概略答案。
以日本的战略储备量、以及战争时期的消耗与生产效率计算,日本在战略封锁下最多能坚持两年半。如果在此期间进行高强度的战略轰炸,且重点打击日本的战略储备资源,还能缩短到一年半左右。
也就是说,封锁开始后一年半,日本将弹尽粮绝。
到此,战局将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日本当局做出明智选择,与中国签署城下之盟,二是一亿多日本人集体“玉碎”,死撑到底。
如果是前者,中国就应抓住机会,在谈判桌上获得胜利果实。
如果是后者,就到了第四阶段,即登陆日本本土。
按照牧浩洋的估计,地面战争不会太轻松,也没有太大的难度,主要问题是确保作战部队的后勤供应。
为此,牧浩洋提出了一套方案,即在战局明了之后,说服盟国参战。
当然,这是政治话题了。
黎平寇没有立即答应下来,只是同意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会考虑牧浩洋的建议。至于什么时候才算时机成熟,在牧浩洋看来,只要日本率先扩大战争规模,比如向美国求援,那么中国就有理由做同样的事情。
事实上,牧浩洋提出拉盟国参战,正是针对美国。
至于盟国能在战争中做多大贡献,牧浩洋没有抱多大希望,也没有必要让盟国分担主要作战任务。
按照他的估计,地面战争最多持续半年。
以中国陆军的实力、加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船队,以及仅次于美国空军的第二大战略空运力量,地面战争只是夺取胜利果实的最后一步。
牧浩洋介绍完战争计划后,会议进入政治讨论阶段。
第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开战理由。
黎平寇说得非常透彻:如果没有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就无法阻止美国参战,也就无法彻底击败日本。
在牧浩洋看来,黎平寇的担忧有点多余。
别的不说,在中日为战争做准备的时候,美国没有加快军备步伐,也就没有可能为了日本与中国爆发全面战争。
可是必须承认,美国有参战的法理基础。
别忘了,日本仍然是美国的盟国,与美国的同盟条约没有作废,美国有保护日本本土安全的义务。
即便美国总统不愿意参战,美国国会也有可能迫使总统出兵。
要想阻止美国参战,就得找出一个十足的理由。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唯一的理由就是日本秘密研制核武器,而且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突破,离拥有核武器只有一步之遥,或者已经制造出了核武器。原因很简单,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华盛顿条约”的地位高于“美日同盟条约”,而且美国与日本同盟的基础是两国间的隶属关系,而最基本的就是日本不能打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确立的基本宪法,其中又明确规定日本不能拥有核武器。
说得直接一点,只要日本拥有核武器,美日同盟关系就自动瓦解了。
问题是,如何获得这个先决条件?
可以说,这两年来的对日核查,就是在为此努力。可惜的是,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干扰与阻挠下,核查只是走走过场,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最后,黎平寇采纳由杜小蕾提出的建议:对日战略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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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战争决议
十二月二十五日,黎平寇在元首府召开高层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对日作战,而且在一开始,黎平寇就明确了中心思想,即与日本的矛盾已经发展到了无法用其他手段解决的地步,战争成为必然,而为了争取有利局面,应该积极主动的制造开战时机。
随后,会议完全围绕着军事问题展开。
也就是说,牧浩洋成为了主要发言人。
按照他的部署,对日作战将分成四个阶段:战略突击、争夺战场主动权、战略封锁与地面决战。
在战略突击阶段,将以空军为主,针对日本的战略设施、特别是具有军事用途的核设施进行全面轰炸,争取彻底摧毁日本的国防基础设施,比如主要军事基地、国家防御与防空系统、军事通信与指挥系统、国家通信与广播系统、主要行政机构、基础交通设施、能源与资源产业等等。
说得准确一些,这应该是战略轰炸。
冠以“战略突击”,主要为了体现战争初期的突然性与重要性,即通过高强度的空中突击夺取战争主动权。
因为没有涉及到战术部分,所以牧浩洋只笼统提到,该阶段将持续一个月到三个月。
当然,这还不是全部。
战争是双方互动的结果,因此日本的防御与反击行动,必然产生无法预料的影响,而最严重的威胁就是日本报复中国本土目标。
针对这个问题,牧浩洋制订了两种应对手段。
一是通过逐步扩大轰炸范围的方式,瓦解日本的反击能力,即在日本当局做出反击决策的时候,已经丧失了反击能力。
只是,这无法确保万无一失。
在遭到轰炸之后,日本很有可能立即发起反击。
为此,牧浩洋做了第二手准备,即只要日本针对中国本土进行反击,将轰炸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战略目标,比如分布在日本各地的数十座核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分布在居民区内的工业目标等等。
问题是,这不是单纯的军事手段。
按照牧浩洋的提议,在开战之后,政府就应该宣布立场,即在日本没有反击中国本土的情况之下,中国的战略轰炸只针对日本的军事目标、以及具有军事用途的工业目标,而日本攻击中国本土,意味着战争全面爆发。
黎平寇当场就做出决定,采纳牧浩洋的提议。
在战略突击阶段,还有一个重点,即海军并非主要参战力量,但是必须在此期间进入西太平洋,为下一阶段的作战行动做好准备。如果有必要,海军将执行部分低强度的空中突击任务。
也就是说,在战争爆发之前,海军就将进入战争状态。
按照牧浩洋的提议,最好在战争爆发之前,让舰队进入西太平洋,而不是等到战争爆发之后再出动舰队。
原因很简单,中国舰队前出西太平洋的通道并不多,极易遭到封锁。
进入第二阶段后,将以夺取制海权为主要任务。
当然,这没什么好说的,关键就是在海洋战场上击败日本舰队,打掉日本最基本的国防力量。
对日本来说,丧失制海权就意味着战败。
因为该阶段的作战行动以战术为主,所以牧浩洋没有多做介绍,只是强调了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一是密切监视日本舰队的行动,为制海作战提供可靠的情报支援。
二是该阶段作战行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比如极有可能在战略突击任务完成之前就与日本舰队决战,此外还有可能面对外来干预,因此在作战行动中,必须赋予舰队指挥官最高决策权。
黎平寇没有讨价还价,当场就答应了牧浩洋提出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按照黎平寇的意思,牧浩洋既是最高指挥官,也是舰队指挥官,因此得由他指挥舰队作战。
这让牧浩洋有点惊讶,因为他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也没有向腾耀辉提起过。
还好,腾耀辉没有提出异议。
进入第三阶段之后,战争的结局已无悬念,而牧浩洋在这个时候,采纳了由黄峙博提出的建议,即给日本保留一线希望。
按照他的部署,第三阶段将以战略封锁为主,以迫使日本投降为主。
可以说,这也是争论最激烈的地方。
按照黎平寇的观点,既然已经在空中战场与海洋战场上击败日本,夺取了制空权与制海权,就没有必要进行战略封锁,而是应该扩大战略轰炸规模,然后在日本外岛登陆,最终登陆日本本土。
说得直接一点,就是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事实上,这也正是牧浩洋的观点,即速战速决。
根据牧浩洋的判断,最多三个月之后,就能获得登陆日本本土的机会,也就有可能把战争时间控制在半年左右。
只是,谁也不能否认,三个月的战略轰炸,不足以彻底打垮日本。
也就是说,如果在开战三个月后登陆日本,地面战争肯定会打得非常惨烈,而且日本很有可能在这个时候向美国求援。如果地面战争也如同牧浩洋预料的那样发展,日本则有可能在开战半年后宣布投降。
这正是黄峙博最担心的结果。
正是如此,牧浩洋提出了战略封锁,即推迟地面战争,让日本在战略上做出误判,认为中国没有决心登陆日本本土,也就有理由继续坚持下去,为二零三七年、或者二零三八年的战略反攻创造机会。
当然,战略封锁的主角仍然是海军。
只是,除了舰队之外,潜艇将是最主要的参战力量。
在这里,牧浩洋明确提出,以现有的技术手段,“无限制潜艇战”的危害性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即能够准确辨认出伏击目标的性质,避免在进行战略封锁的时候,误伤其他国家的舰船。如果有足够的情报支援,还能做到精确的定点清除,即只拦截运送关键战略物资的运输船只。
至于封锁时间,牧浩洋只给出了一个概略答案。
以日本的战略储备量、以及战争时期的消耗与生产效率计算,日本在战略封锁下最多能坚持两年半。如果在此期间进行高强度的战略轰炸,且重点打击日本的战略储备资源,还能缩短到一年半左右。
也就是说,封锁开始后一年半,日本将弹尽粮绝。
到此,战局将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日本当局做出明智选择,与中国签署城下之盟,二是一亿多日本人集体“玉碎”,死撑到底。
如果是前者,中国就应抓住机会,在谈判桌上获得胜利果实。
如果是后者,就到了第四阶段,即登陆日本本土。
按照牧浩洋的估计,地面战争不会太轻松,也没有太大的难度,主要问题是确保作战部队的后勤供应。
为此,牧浩洋提出了一套方案,即在战局明了之后,说服盟国参战。
当然,这是政治话题了。
黎平寇没有立即答应下来,只是同意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会考虑牧浩洋的建议。至于什么时候才算时机成熟,在牧浩洋看来,只要日本率先扩大战争规模,比如向美国求援,那么中国就有理由做同样的事情。
事实上,牧浩洋提出拉盟国参战,正是针对美国。
至于盟国能在战争中做多大贡献,牧浩洋没有抱多大希望,也没有必要让盟国分担主要作战任务。
按照他的估计,地面战争最多持续半年。
以中国陆军的实力、加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船队,以及仅次于美国空军的第二大战略空运力量,地面战争只是夺取胜利果实的最后一步。
牧浩洋介绍完战争计划后,会议进入政治讨论阶段。
第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开战理由。
黎平寇说得非常透彻:如果没有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就无法阻止美国参战,也就无法彻底击败日本。
在牧浩洋看来,黎平寇的担忧有点多余。
别的不说,在中日为战争做准备的时候,美国没有加快军备步伐,也就没有可能为了日本与中国爆发全面战争。
可是必须承认,美国有参战的法理基础。
别忘了,日本仍然是美国的盟国,与美国的同盟条约没有作废,美国有保护日本本土安全的义务。
即便美国总统不愿意参战,美国国会也有可能迫使总统出兵。
要想阻止美国参战,就得找出一个十足的理由。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唯一的理由就是日本秘密研制核武器,而且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突破,离拥有核武器只有一步之遥,或者已经制造出了核武器。原因很简单,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华盛顿条约”的地位高于“美日同盟条约”,而且美国与日本同盟的基础是两国间的隶属关系,而最基本的就是日本不能打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确立的基本宪法,其中又明确规定日本不能拥有核武器。
说得直接一点,只要日本拥有核武器,美日同盟关系就自动瓦解了。
问题是,如何获得这个先决条件?
可以说,这两年来的对日核查,就是在为此努力。可惜的是,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干扰与阻挠下,核查只是走走过场,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最后,黎平寇采纳由杜小蕾提出的建议:对日战略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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