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才落,整个船身轻震了一下。

    闻莺骤然站起,黑暗之中,眼睛炯然如某种大型猫科动物,浑身上下在一秒钟之内带上了冷硬的防备。

    灵均立刻回头,就看到他们船尾站了一个人。

    他穿着黑色的袍子,站立的动作非常漂亮,姿态挺拔,仅仅只有一点足尖着力,好像个飘荡在这里的幽魂,刚巧选中了他们的船。

    闻莺道:“敢问阁下?”

    他语气平静,表情也平和,一点也看不出紧张来。

    那黑衣人保持着动作不变,静静站在月色中间,忽然伸手把帽子取下来了。

    竟是个年纪并不大的陌生少年郎。

    一笑起来脸上有两个小酒窝,显得特别无害、特别甜:“刚刚我在岸边,看到了您救人的风采,心中觉得钦佩,是故想上来,和两位公子交个朋友。”

    江湖中人,这种交朋友的方式很正常,甚至正常到了,基本上每个江湖人都会有这种方式结交下来的朋友。

    如果闻莺和灵均是正常的江湖人,想必此时也不会拒绝。

    但可惜,他们受身份所限。

    灵均耸耸肩,这事也不归他做主,就不管了,径自走到船头去看月亮。

    这湖还真是漂亮,他又想念诗了。

    可恶,一定是被谁传染了。

    闻莺见他没有恶意,便也保持着礼节,微微摇头,说:“不好意思,我们没有交朋友的习惯。”

    这就是婉拒了,如果这人是个正常的,此刻面对这种情况,必然会知难而退。

    但可惜,这人好像是个不正常的。

    他忽然就开始对着灵均念诗,还是非常夸张的那种姿态。

    先是念“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然后念“若知四海皆兄弟,何处相逢非故人。”,最后连“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都念出来了。

    灵均给他下了个定义:社交牛逼症。

    此人“豪情壮语”,没脸没皮,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只要我不尴尬,那么尴尬的就是别人。

    闻莺站在两人之间,脸色沉下来,那些在灵均面前装出来的温情和乖巧此刻全然不见,像个冷面索命的阎王。

    总感觉他再多说一句,他的刀就会出鞘了。

    “这位,敢问你是听不懂我的话吗?”闻莺问。

    “听是听懂了。”他长叹了一口气,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但是我真的很想和他交朋友,怎么办?”

    灵均:“?”

    他这是遇到狂热追求者?还是遇到变态了?

    他娘的,后者的几率明显大很多啊!

    闻莺直接拔刀。

    男人连忙举手表示投降,却也不准备走的样子。

    灵均看他,忽然就看到他举起来的手背上——纹身——忽然和他记忆中的样子重叠起来。

    灵均讶异:“你就是之前在琅琊郡抢我们东西的那个黑衣人?”

    “没得手。”男人笑着解释,“所以不算抢。”

    还真是他,灵均叹口气,不知道这冤家路窄的戏码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的。

    不对,如果按照这个男人说的内容来看,估计不是“天涯相逢”和“冤家路窄”,而赤裸裸的就是——这个男人是一路跟着他到江南来的。

    其背后必然有见不得人的目的!

    闻莺显然也想到了这些,更如同一个冰雕了。

    “咦,好冷。”男人搓了搓自己的胳膊,看着灵均道:“他,好像气势很足的样子。”

    灵均毫不客气:“他能轻而易举地打死你。”

    奇怪的是男人并没有生气,甚至去打量了闻莺半天,继而用一种很客观的语气说:“我觉得,你说的没错。”他又笑起来:“但是无论发生什么,你这个朋友,我今天交定了。”

    灵均站起

    来,直视着他的眼睛,说:“交朋友可不是你这么个交法,我若说不,你又当如何呢?”

    男人耸耸肩,示意自己并没什么很好的办法,却主动解释道:“我叫长孙文宣,你可能没听说过我的名字,但是没关系,三个月后,我的名字在江湖上,必定人尽皆知。”

    “好大的口气。”灵均哂笑。

    “毕竟年轻人要有梦想。”长孙文宣摊手长叹,一副很无奈的样子。

    叹着叹着,他忽然看着灵均问:“你失忆了对吧?”

    灵均淡定反问:“你从哪儿知道的?”

    “你别管我从哪儿知道的,反正我现在就是知道了。”长孙文宣笑着说,“而且我不光知道你失忆了,我还能知道你就是拜火教的大祭司,而你旁边这位,是拜火教的圣女。”

    闻莺闻言直接拔刀出鞘,一刀斩向长孙文宣!

    这刀来得又快又急,长孙文宣忙不迭避过去,动作早都失了他一开始冒出来时候有的气定神闲。

    依灵均看,他身手其实不算顶尖。

    行走江湖打打普通侠客够了,但是遇到男主绝对不够看。

    看来他上次能和几人周旋那么久,必然一直靠的是霹雳子或其他手段。

    “别打别打!”长孙文宣往后跳,跳上船篷,立刻嚷嚷道,“一会儿我把霹雳子掏出来,这船肯定就炸没了。”

    闻莺却充耳不闻,也跟着翻身上了船篷。

    两人对立,闻莺再次一刀砍下!

    这次终于划伤了长孙文宣,他脖颈间几乎立刻就冒了血出来!

    这就是按着下死手来的,若不是他躲得及时,现在必然已经身首异处了。

    “你居然认真的?”长孙文宣哪怕到了这个地步,也还坚持没走,朝着灵均大喊:“我给你写封介绍信,你拿着介绍信去找我师父,他能恢复你的记忆!”

    闻莺动作稍缓,长孙文宣就真从怀里掏出了一封写好的信,甩给灵均,并立刻转身跑了。

    “这个就当我们交朋友,我给的见面礼啦!”

    他逐渐远去,闻莺手刀,归鞘的那一刻,整个人的气质也跟着温和下来。

    他走到灵均面前,没说话。

    灵均则直接伸手把信拆开了。

    信封上写着一个地址,居然远在千里之外的祁连山脉,而信里面只有一张空白的纸。

    这人根本什么都没写!怎么好意思让他们去那么远的?

    灵均抖了抖信纸:“这……?”

    闻莺则说:“去吧。反正我们此行也是为游山玩水,走琅琊或者走祁连,都一样。”

    灵均叹口气:“好吧。”

    他本意是不想去的,因为祁连那个地方一听就很偏僻,美景可能是真美景,若是在现代,他坐着飞机当然乐意去了。

    但现在武侠世界,他要是真准备去,就是好几个月都要坐在马背上奔波。

    关键是他还清楚的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失忆,而是系统搞他!

    去了也白去,还不能去不,真他妈晦气。

    闻莺轻轻叹了口气,没说什么话,只是忽然抬头看着乌篷船外的月亮,那边的歌女还在咿咿呀呀,他在这其间,忽然得到了一种别样的宁静。

    江湖风波止,他可以看月。

    在江南又耽搁了两天,两人便骑马上路。

    目标定的是祁连山方向,但是两人并不着急赶路,一路走走停停,可以说是游玩着过去。

    好在现在已经夏末,初秋时间了,气候凉爽不少,也鲜少有太阳聚顶晒得人头晕眼花。

    两人这么慢悠悠地行,足走了一个多月,才终于靠近了祁连山脉。

    而越靠近祁连山脉,闻莺就越心中焦躁。

    他从前是那种,心中有万千情绪全都锋芒向内,将自己全身戳出了好多坑坑洼洼的小点子,早都破破烂烂扭曲不堪了

    。

    因为身处的那个环境,反而导致了他比常人更加丰富的情绪,也更多愁善感。

    所以离那个答案越近,他的情绪就越多、越繁杂,他忽然讲不清自己要的是什么了。

    明明之前,他满心满眼的就是在追求一个答案,他坚定得毫不迷茫。

    但是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下来,他好像愈来愈看不清自己在追求什么。

    他要杀了灵均吗?一定的。

    但是杀了之后呢?他要做什么?

    一种铺天盖地的迷茫将他笼罩起来,呼吸不畅,看不清前路的感觉,也令他不敢继续向前。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有人问他。

    “你怎么了?”是灵均。

    灵均看着他的眼睛,有些疑惑这人怎么骑马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还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闻莺抿抿唇,没说话。

    见他不答,灵均就缓缓地笑,说:“可是有什么烦心事?说出来我替你解答解答。”

    他本以为闻莺不会搭理他,但是奇异的,闻莺对这句话起了反应,问:“如若你以前有一个很坚定的目标,死也不改其志,但在还未完成之时,忽然觉得迷茫,是为什么?”

    灵均认真地想了想:“那你可以想想,为什么你不打算完成那个目标了。是出现了什么人,还是发生了什么事,让你觉得那个目标不再是目标了。”

    闻莺不语。

    灵均接着说:“其实没什么死也不改其志。你所认为的所必须达到,只是那个时刻的认为罢了,一旦有所变化,也是可以随时改变的。你倒是可以想想,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你觉得目标不再重要,或者重新换一个目标。”

    闻莺还是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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