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均伸了个拦腰,觉得自己是脑子有问题了,才会跑来给男主角做心里辅导。
穿过一条林间的小道,周围的林木将人围绕起来,斑驳的光影掉在他身上,令他心情愉悦,于是随手摘了一片狭长的叶,放到嘴里吹起了音乐。
是沂蒙山的小调,他曾经在穿越过的世界里,专门学过。
内容和意义早已忘记了,但是这个调子还记得很深刻。
悠悠的小调在林间响起,闻莺端坐在马背上,看着自己前面的那个人的背影。
他忽然觉得自己疯了。
因为就在曲调响起的那一刻,他忽然动摇了。
如若之前的迷茫是因为不知道自己为何迷茫,那现在的想法,就是清晰而实在的——他觉得,其实这样也挺好。
如若灵均不是祭司,自己不是圣女,没有拜火教作为中间的桎梏,而他俩只是江湖上最普通的两个侠客,此刻结成朋友,一起走遍青山绿水,且行且歌。
一切都会不一样。
不,他还是觉得像两个人,大祭司和灵均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那种绝对的迥然令他心里生出了一种要命的怜悯——如若灵均不是成为拜火教的大祭司,那岂不是代表着,他就该是自己现在面前的样子。
若……他也有苦衷呢?
一种绝对不应该出现的情绪出现在他心里,令他的理智疯狂叫嚣——大祭司多智近妖,这说不定也是他的阴谋。
然而另一种感情却更加来势汹汹——如若不呢?他其实所做的一切,也另有原因呢?
于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非常感性的人。
他骤然有一种现在转身纵马回去的想法。
不去了,什么祁连山,什么琅琊郡,全都去他娘的,他现在就可以回去,抛弃拜火教,然后找一个地方定居,娶一个姑娘,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生。
而至于灵均?他再也不要管了!
但是那种好奇却又如附骨之疽,他还是没想明白那一声叹息,那一个吻。
于是他又鬼使神差的什么都没有说,与自己希望的安稳生活背道而驰。
两人终于到了祁连山脚。
他们先是在山脚下的城镇里休整了一番,然后弃马步行上山。
祁连山地处边境,却物资丰富,现在虽初秋,一眼看去还是黄绿夹杂的山坡。
他们拿着信,在山中转悠了几日,才终于找到长孙文宣所说的那个师父。
两人见到师父的时候是在一个木屋院外。
师父竟是个女子,看容貌还算年轻,一身灰衣,闭眼躺在一跟悬吊起来的绳索上,随风吹过晃晃悠悠的,在他们进来时连眼睛都没睁。
她说:“你们是我那倒霉徒弟介绍来的?说吧,什么事。”
灵均便解释说:“我失去了记忆,而长孙文宣说您可以帮我恢复记忆,是故冒昧来访。”
灰衣女子一睁眼,坐起来,蹙眉,随即又是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懒洋洋道:“你们被他给骗了,我是个手艺人,哪儿懂得什么恢复记忆的法子?”
灵均:“!”
他就知道,那长孙文宣不是什么好人!
但好在他在来的路上就知道自己不可能恢复记忆,虽然心中有气,但迅速就消散了——还好他一路上走走停停,抱的全是旅游的心,不然现在能憋屈死。
而闻莺显然就是那个被憋屈死的。
他虽未说话,那副神情也和寻常时刻没有区别,但灵均能够清晰感觉到他的杀意——若是再遇上长孙文宣,他一定活着见不到第二日的太阳。
灰衣女子站起来,说:“来都来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权晴波,是个打铁的。”
灵均这才看见这小院子里面有个打铁铺子,之前他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女人身上,这才没注意。
但是……这个
年代鲜少有女人从事打铁的工作,她能在这矿产丰富的祁连山上定居下来,想来很热爱这份事业。
不过她的话确实也对,来都来了。
灵均就说:“我叫林清辉。”
闻莺:“闻章月。”
权晴波用手指着闻莺:“你、我知道你。”她笑了一下,“逃婚的叶家女婿嘛。”
果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无双盟的事居然也能传到千里之外的祁连山来。
闻莺顿住了。
依灵均看,他这是又生气了。
还真是个小孩子脾气,人家随便说说都要生气。
“那倒霉催的让你们来,肯定有他的目的,我想一下,是想让我认识你们其中的谁呢?”
灵均和闻莺都不说话。
这个女人给人的感觉是很温和好相处的,但是只要一想到长孙文宣疯疯癫癫的样子,就再很难给她什么好印象了。
“我猜猜。”她一边说,一边走过来,最终停在灵均面前,“是你吧?”
灵均无语,这些人怎么直觉都那么准?
权晴波说:“我上上个月接到一封信,文宣说他在中原武林的琅琊郡遇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这还真是灵均想问的问题。
长孙文宣若就是琅琊郡出现的那个黑衣人,那他能用火药霹雳子、也能认识那把火绳枪,足以说明这个人的绝对不凡。
更何况他还说,那把枪是他师父的东西。
现在师父就站在他面前,灵均深觉以后都没什么机会了,于是直接问:“那把枪是你的?”
权晴波眼中直接闪出兴奋的光芒,比之长孙文宣在琅琊郡时,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真的认识它是什么!”权晴波笑着说,“那东西确实是我的,我可以给你说说我以前的故事,你想听吗?”
灵均首先去看闻莺,看他没有直接反对,才说:“好啊。”
他确实想听。
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基本上都来自于狄永望说过的话和自己去感受过的,一直觉得这是个武侠故事,最多有点武功,连玄幻都玄不起来。
没想到去琅琊郡一看,发现别说玄幻了,他娘的直接科幻了。
热武器出世,对于落后的民族,是绝对残酷的。
不过这之前,灵均还是问了一句:“之前听长孙文宣说,那东西是叶天路抢了他师父的……敢问您多大?”
权晴波丝毫没有感觉被冒犯:“三十五。”
于是两人就在那个小院子里,完整地听了权晴波前半生的故事。
权晴波出身中原,竟是皇家的血脉,但因是个庶出的公主而不太受宠,没人多管,离经叛道之后,不看《女则》《女戒》《女训》,也不读四书五经六义,反而爱上了——工科。
母亲早死,她对皇家没什么感情,在工部把所有能学的东西都学完了之后,毅然决然要追寻更高的工科技术,于是跟随着一队商队前往了马尼拉。
在马尼拉又认识了不少朋友,见识过世界上的技术发展,最终在机缘巧合之下,前往了西方之国的塞万提斯,开始求学生涯。
塞万提斯的大学,是当时世界上最高等的学府之一,尤其擅科学技术。
——原来这权晴波是个工科的学霸。
她在塞万提斯掌握了枪械制造的技术,并在回到故土之后制作了一把火绳枪,当时在江湖上也算名声乍起。
于是就遇到了大她一辈的忘年交叶天路。
叶盟主那时还不是盟主,在无双盟中还是个不起眼的弟子,两人结识之后,相谈甚欢,叶天路立刻引她为知己,共同畅谈理想。
在一夜中,两人共赏月色饮酒,权晴波喝多了,便将自己制造的火绳枪拿出来,展示一番。
却没想到,叶天路看到如此威力巨大的东西,立刻觉得是旁门左
道,勒令她不准再用,从此抢了她的火绳枪,两人再也不来往。
可他不知道的是,火绳枪本来就是权晴波制作的,他就算抢走了,她也能再造出来。
从此以后,那段留学的经历她没有和任何人说过,就是觉得中原武林顽固不化,在世界滚滚洪流来临之时,不想着顺水推舟,反而固步自封,实在愚蠢。
后来她收了一个徒弟,将技术传下去,隐居在这矿产丰富的祁连山里,埋头研究,不问世事。
之前,长孙文宣用的那个霹雳子,也是她的研究成果——据说用手丢出去还是威力小,若是放在大的膛管里面,点燃发射,威力还会更大。
听到这里,闻莺不由皱眉。
那些霹雳子,他也是曾经听过江湖上的传闻,是外域人用的东西。
不过这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这些霹雳子用手丢出来都是如此威力巨大、难以招架,若真如这个女人所说,放在那什么地方发射,岂不是可以震惊天下的大杀器?
有些事情,光想想就觉得很可怕了。
事情的再后来,就是长孙文宣去琅琊郡拿回东西的时候,遇到了会用枪的灵均。
他心中好奇,便一直跟着他到了江南,找机会把信送到他手上,最终引他到这里来,认识了权晴波,听了这个故事。
灵均觉得很蛋。
他以为自己参演的只是个武侠片,没想到人家直接打算给他拍枪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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