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以为日子就要这样循规蹈矩过下去的时候,我的生活却意外地掀起了一丝波澜。
在来到这第三年,我收到了一封信,我好奇的偷偷将卷起的信从信鸽脚上取下,左顾右盼,避免被他人,尤其是罗伯兹先生看见——他不允许我与外人接触。
我打开信封,歪歪扭扭,有些像小孩的字体呈现在我眼前。
上帝:
爸爸告诉我,您在这儿,您知道哪里是属于母亲的星星吗?我想去看看她。
sj
这是谁的信?上帝……?我啥时候成神了?而且这封信的地址我也没听过……
我一头雾水,想起来这可能是个小孩,便恶作剧的拿起纸笔,兴致勃勃的写起了回信。
sj:
母亲嘛?要知道,上帝是没有母亲的,又怎么会知道代表你母亲的星星呢?
ps:你是谁?
匿名者
我竟然已经无聊到要和一个小朋友胡闹了?
哎,生活……
独自感叹了一番,我又拿起笔,开始绘画工作。
没想到,过了一个月,我又收到了回信,还是来自神秘的小朋友“sj”。
前面的署名是空的,他直接进入了正题:
你是上帝吗?
书上说耶稣的母亲是玛利亚,你是耶稣吗?
sj
耶稣?我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有没有可能,小朋友,你遇到的“上帝”,是个文盲呢?
我翻了翻书,找好说辞,又拿起笔。
sj:
耶和华可没有母亲,小朋友,建议你再去翻翻书。
还有,我的问题,你是谁?
匿名者
就这么一来一往,两人谈论着无厘头的问题,我惊讶的发现,我和他已经信件往来一年了。
天哪,上帝,我甚至到现在都没有与这位信友交换姓名!
又收到他的回信,我扶额,在纸上利落的书写着:
sj:
小朋友,今天是你我认识的一周年纪念日,可我还是不知道你的名字。
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先告诉你我的称呼——温莎。
ps:以后写信记得打上称谓,谢谢。
我将信件卷起来,放进了抽屉里,下一秒,罗伯兹先生就敲响了门。
“进来。”
“噢,我亲爱的温莎,你现在可越来越有一个贵族的模样了。”
我笑得恰到好处:“我本来就是,不是吗?”
“——当然,”他很少笑,但我还是看出他眼中的笑意,“毫无疑问。”
·
·
在哈特菲尔德庄园的日子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快十六岁了。
照镜子时,我都不由得惊叹,曾经矮小的小萝卜头都长成修长的少女了,除了那头金棕的卷发和碧绿的眼眸,我再找不出什么与刚来这儿时的相似之处了。
而且,罗伯兹先生成功为我塑造了一个神秘的温莎继承人的形象,这使我的名号流传在不知名贵族中。
这对我有益,但不知为何,我对此很反感。
至于那位信友,神秘的小朋友,我们的通信从未断过,虽然他还是不愿意透露自己的信息,美名其曰保护隐私(也就是不信任我咯!),但据我估计,他今年至少也十几岁了——至少他总算接受了我不是上帝的事实。
“温莎,我们要离开这儿了——准确来说,是你要离开这儿了。”罗伯兹先生对我说。
“去哪儿?”我头也没抬,专心手下的作品,这是我的习惯。
“白金汉宫。”
我手下的笔还是没停:“皇宫,去那儿做什么,先生?”
“女王招募新的画师,你的机会来了,”他的语气雀跃起来,“以温莎家族的名义前往,这是多么大的荣光啊——”
我总算愿意抬头看他一眼,眼神带着几分探究。
这就是你的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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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j:
我要离开这儿了,至于去哪,不必询问,我想,以后再通信就很难了。
还有,照顾好自己,顺便祝叔叔的身体快些好起来。
你的挚友,
温莎
沮丧的写完最后一封信,我托腮望着远方的信鸽扑腾着翅膀飞远,心中感慨万千。
我早已看穿了罗伯兹先生带有目的的功利心,这些年也有意的疏远他,不愿始终依附顺从。
我不禁思索——
我是为谁离开呢?我真的愿意为了达成罗伯兹的目的,而进入白金汉宫吗?他于我而言,无生恩有养恩,传授我知识,亦师亦友,虽然性格暴躁,但至少没有苛待我。
但我心中产生一种浓烈的情绪——逃。
这不过是从一个深渊坠入另一个深渊。你已经被变相软禁了这么多年,难道还要继续脱离人群,逃避自由吗?
我摇摇头,但我若不去……我这八年又代表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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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驶离哈特菲尔德庄园,我望着渐行渐远的风景,转过了头坐好,罗伯兹先生探身进来,他眼中的欢喜压根藏不住,这在他凶狠的面相上显得格格不入。
如果没有选上,我该去哪儿呢?
——也许我会去做一个普通画家,四处旅行,我可以画山川河流,画花团锦簇,画春夏秋冬,画晚霞,画日出,画一切我喜欢的事物……
但上帝并没有给我这个机会,简直不可置信,我成了唯一被选上的画师。顶着那些人们羡慕的眼光,我抬脚走到女王跟前,她授予我皇室的徽章。
我如愿以偿,准确来说是如了罗伯兹先生的愿——成为了一位宫廷画师。
从那以后,我以温莎继承人的名义,在白金汉宫住下了,哪怕我至今都没见到过那所谓的亲人。
在白金汉宫的生活与以前大相径庭,在这里,我有机会见到各种各样的人,像贵族夫人,又或者是公爵少爷、小姐们,他们的嘴角绽出虚伪的弧度,与其说是向我问好,不如说是向“温莎”致礼。
我与一个个贵族相识,逐渐的,我对他们的交流如鱼得水,我明白他们最喜欢恭维,于是我如此照做,在贵族中名声便越发好了。
我将一幅肖像画的工期定为一季,其实我往往只需要一个月便可以精雕细琢出一副作品,但应接不暇的工作只会使我疲惫,我还不想这么早厌倦这个安逸的职业。
有前辈告诉过我:
既然无法做自己热爱的事,那就慢点厌倦现在的生活,这样才能不那么累。
我深谙此道。
当然,随着地位的提高,罗伯兹先生见我的日子便越发少了,他从一周进宫一次,到一月,到一年。
而今天,便是他一年中来见我的日子——
“温莎,你又长高了。”
我微笑不语,女性在成年后就很难长高了,而我今年已经十九了。
他拿起他准备的酒杯,将灌满了波尔多红酒的酒瓶倾斜,为我倒了一小杯红酒。
我欣然接下,笑吟吟地望着他。我可不怕他下毒,他还没这个胆子毒死温莎家的女儿。
我执杯:“那么,敬我们的成功。”
——你的成功。
罗伯兹先生愣了一下,举杯。双杯相碰,发出清脆的响声。
“罗伯兹先生,我一直都很感激您的教导……”
——虽然是建立在利益上的,虽然你有着不为人知的目的。
我继续对他说:“我现在的生活都是你带来的。”
——不论幸运还是不幸。
“温莎,我可以给你地位、财富,”罗伯兹先生已然有些微醺,他目光中的心虚一闪而过,“可你要答应,不能背叛我,背叛温莎家族。”
“我答应。”
这个多愁善感的家伙终于倒了下去,我正想将他安置,却听见沙发上的他轻微的呢喃声,我的耳朵凑近他,却听见他断断续续的单词:
“……温切斯特……错误,布朗……老师……”
我的心莫名其妙的狠狠颤动,我凭感觉抹了抹脸,却触碰到一阵湿润。
奇怪。
……我哭了,为什么?
默默记住了这几个字眼,我在第二天清晨送走了罗伯兹。
望着渐行渐远的马车,我跑回城堡,翻找出信纸。
sj:
许久未见,我还是决定为你寄出这封信,我要去寻找一个答案,如果这是什么阴谋,那么我希望最后一封信是寄给你——我唯一的朋友。
如果还能回来,我希望到时候能知道你的名字。
你三年前的挚友,
温莎
备好行囊,我准备好马车和车夫,趁着夜色浓重,离开了白金汉宫。
我知道我离开的消息过不了多久就会传到哈特菲尔德庄园,罗伯兹必定发了疯的找我,他会认为我背叛了他。
所以我必须快!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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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温切斯特。
“小姐,到了。”
我将便士递到车夫伸出的手中,裹上斗篷,遮住了及腰的金发,走上了温切斯特镇的街头。
凭借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我走到了街旁的一个小酒吧,老板的胡子几乎蒙住他肥胖的脸,笑容全堆在脸上。
“美丽的小姐,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我也挤出笑容,用手指将金币缓缓推到他面前:“有个小问题,这儿是否住着布朗一家?”
他喜笑颜开:“当然,当然——如果你说的是木工老布朗的话。”
“木工?”我实在想不明白,一个木工能和罗伯兹那个老贵族扯上什么关系,“可否详谈?”
“布朗一家,原本一儿一女,布朗夫人做点儿针线活,老布朗在外做木工活儿,家里也还算幸福……”
他神秘兮兮的继续开口:“但……好像是大几年前,老布朗却突然疯了,妻子也摔断了腿,一家子如今也快过不下去了,除了布朗家的小儿子,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们家的其他人了。”
“疯了?”
“对……对,说来真是可惜,他们家的小女儿小时候还在我家打过工呢……”
“多谢。”
按照酒吧老板提供的消息,我找到了布朗一家的居所,我站在台阶上,突然有一种站在时空交界的感觉。
我是不是以前来过这里?
轻轻叩动着门,毛躁的脚步声靠近——门开了。
站在门口的是一个和我年纪一般大的少年,他穿着破旧的衣服,有这和我如出一辙的发色,但最引起我注意的还是他的眼睛,浅棕色的瞳孔,干净明亮。
他愣住,似乎是没想到会有人拜访这栋房子,随即又摆出戒备的模样:“找谁?”
据我了解,布朗家一个疯了,一个残了,唯一能当家做主的恐怕只有眼前这个少年。
我迟疑了一番:“埃德加·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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