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想着,领路的人已经带着邬启恒到了沈墨的住处,沈墨瞥了他一眼,挥手让护卫离开,这才慢慢道:“坐吧。”

    邬启恒坐在桌边,见左右没人,咧嘴一笑,道:“  大当家,您这不是真的要在这儿成婚吧,我听说下个月就要完婚了,做温府的上门儿婿?”

    原主对邬启恒和邬慧的态度都还不错,以至于他们并不怕原主,而他们和原主之间也有些渊源,曾经原主被追杀的时候,姐弟二人出手相助过,虽说即便他们二人不出手,原主也会安然无恙,但是,终究是逞了这番情,后来在尖峰寨扎寨安营,他们就成了二当家,三当家。

    那时候,邬氏姐弟也还年轻,脾性也算率真,不那么讨人厌,可这么多年过去,人是会变的,不只是因为邬慧和温玉书之间的过节,就他们两人的品性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讨喜,反倒是讨人厌。

    “自然是真的,我也年纪不小了,是时候该成家了,下月便会成婚,成为温府的乘龙快婿,修身养性倒也不错。”

    “可是,那”邬启恒犹豫了一瞬,问:“那尖峰寨,大当家不管了么?”

    “尖峰寨不是还有你和你姐在么,我过些日子会回去一趟,对了,你怎么突然来了良贤?”

    沈墨不动声色地问。

    他要成婚的消息自然是已经传回了尖峰寨,但是目前也只有他的亲信知情,还没正式宣布,以邬启恒的脚程,出发的时候,尖峰寨的绝大部分的人都还不知道这个消息,所以,邬启恒绝对不是因为他成婚才赶来这里的。

    从邬启恒进门开始,沈墨就一直在观察他的言行举止,面对自己时情绪中没有丝毫的仇恨愤怒,大抵能猜出,对方此时此刻还并不知道自己的姐姐邬慧被杀,眼中划过一丝精光,面不改色地捧茶抿了一口。

    “不瞒大当家,我此番前来也是为了心仪之人。”

    “噢,倒是不曾听说,你心仪之人是何人,莫不是也住在良贤镇?”沈墨笑了笑,明知故问。

    此前,邬启恒就担心沈墨对云乐有意,毕竟云乐生性开朗活泼,见识广博,小脑袋里藏着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是他生平所见最特别的哥儿,要是沈墨也对云乐有意,他没那个自信能与沈墨争,沈墨无论是外表还是武艺都在他之上。

    但现在,确定沈墨要与温玉书成婚,他心里的大石总算落了下来,眉眼舒展,想到云乐俏丽的小脸蛋,嘴角不禁扯开一丝笑,道:“这人,大当家你也认识,就是云乐,前不久见过,大当家没见过他么,他现在人就在良贤镇。”

    “见过。”这点没什么好隐瞒的,风云酒楼就在福兴酒楼对面,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自然是见过,还不说他刚来福兴酒楼那会儿,自从下马车后正好跟云乐碰上后,云乐隔三差五地来温府找他,弄得那几天小媳妇儿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哀怨。

    想到这人就觉得烦躁。

    “那你可去见了他?你与他,莫不是也好事将近了?”

    剧情中,邬启恒虽然也云乐的丈夫之一,但是他转正得慢,也就是说,是云乐在拥有几个丈夫之后才接纳的他,他当时为了成为云乐的后宫之一,与花国太子花天瑞联合设计害死了原主。

    这个仇自然不能不报,不过,也不急于一时,目前,花天瑞还没登场,等日后慢慢收拾他们也不迟。

    主要是沈墨也还没想好,怎么缓慢地折磨他们比较好。

    “嗯,我与他两情相悦。”邬启恒点头,面带微笑,在他看来,哥儿和女子一眼,重视贞洁,虽说那次在山洞自己和云乐是意外,但是既然云乐愿意把身子给他,便也意味着他的心里也是有自己的,他话虽说不用自己负责,但心里肯定是希望自己负责的。

    两情相悦?

    沈墨心底冷笑一声,面不改色,道:“那你可去见了他?”

    邬启恒摇头,如实道:“并未,得知大当家在温府,我便先来这里,打算一会儿再去找云乐。”

    “那我便不留你了,一会儿我也得去陪陪玉书。”

    邬启恒兴高采烈地出了温府,直奔风云酒楼而去,在酒楼里歇息的云乐脸色极差,突然的头痛让他措手不及,不仅如此,请了大夫上门诊治却压根看不出什么来,直道他是过于疲惫,多多歇息,吃点安神药便好。

    云乐拧着眉,一手捏着鼻子,一手举着碗,强忍着恶心把一碗黑乎乎的药汤往自己嘴里灌,灌完之后立即往嘴里塞了两块糖,骂道:“庸医,都是庸医,落后的时代,医药也落后,喝这么苦的药,还是现代好,有什么毛病机器一查就知道,吃药也不用吃这种这么苦的中药,吃客胶囊,喝点冲剂就完事了。”

    刚喝完药,伙计敲门入内,小声在云乐耳边说了一句,云乐脸色大变,猛地拍了一下桌案,吓得伙计猛地往后退了一步,低着头满脸惊慌。

    “不是让你们好生招待那位贵客,有什么要求尽量满足他,他怎么会突然离开,还去了对面的福兴酒楼?”云乐竖眉,一脸怒容,语气极为不善。

    云乐口中的“他”指的是风嘉佑,风嘉佑昨日来了风云酒楼,云乐笃定他不是一般人,所以特地嘱咐酒楼的伙计要好生招待,也等着时机好好在他面前刷刷脸。

    他昨天也问了风嘉佑,会在这里住上几天,结果住了才一个晚上就离开了,要是有要事离开也就算了,可偏偏他是退了风云酒楼的上房,住进了对面的福兴酒楼,他不生气才怪。

    而过来告诉他的这个消息的自然而然地成了他的出气筒。

    被云乐直指鼻子破口大骂的伙计,低垂着头,大气不敢出一声,心里却是极其委屈,他们是好生招待着那位贵客的,可贵客自己要走,他们也拦不住啊。

    云乐气得不行,眼部下这口气,打算再去一趟福兴酒楼,亲自问问风嘉佑是什么原因,是他酒楼哪里不好才导致他要换酒楼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但凡风嘉佑去除了福兴酒楼之外的其他酒楼,他也不至于会愤愤不平。

    然,就在他急匆匆下楼的时候,正好遇上了进门的同样脚步匆匆的邬启恒。

    “云乐。”一进门就见到自己心心念念的人,邬启恒面带喜色,三步并作两步,走向那正站在楼梯阶梯上的云乐。

    “恒哥哥,你怎么来了?”云乐有些惊讶,见到邬启恒,心底也是开心的。

    走到云乐跟前,“我不就是跟你说了,等我处理好手头上的事,就会立刻来找你么?”

    邬启恒来了,云乐只能将风嘉佑的事情放在一边,环顾四周,见不少人看向自己这边,小声道:“恒哥哥,我们上楼时候。”

    “好,上楼。”

    去了厢房,不过一会儿,两人就被滚红浪,翻云覆雨。

    邬启恒是云乐在这里第一个男人,他那天刚好跟沈墨等人分别,因沈墨太过正经,他就想着给沈墨下-药,再主动献身作为解药顺势将人拿下,结果,稀里糊涂地弄错对象。

    沈墨没有中药,中药的人是邬启恒,邬启恒在护送他下山的时候,突然药效发作,再加上雷雨轰隆,两人不得不在山洞里避雨,也就自然而然地度过了旖旎的一夜。

    没能拿下沈墨但是邬启恒也不算差,云乐当时虽然觉得可惜,却也没觉得多么不甘,总想着以后还有机会,甚至还觉得阴差阳错收获一个忠犬挺好的,但是现在知道沈墨就要跟温玉书成婚,心里实属不甘。

    心里憋着好大一股气,正愁没有发泄的机会,拉着邬启恒一直滚到了天黑才餍足。

    邬启恒也同样身心舒畅,心中愈发笃定,云乐是心悦自己的的,抱着人语气温柔道:“云乐,你愿意嫁给我么,我会疼你爱你一生一世,绝不负你。”

    云乐脸色骤变,眼底划过一丝冷意,很快便恢复过来,笑着将人推开,道:

    “恒哥哥,我之前就跟你说了,我跟寻常的哥儿不一样,成婚生子并不是我的追求,我想实现我的理想,做我喜欢做的事情。

    近两年内我并不打算成亲,可能你会觉得我年纪也不小了,是时候该成婚了,可成婚是一辈子的事,不能着急。

    我承认我心悦你,但是我此刻不想烦心这些事,只想努力赚点银子,让爹娘弟弟妹妹过上舒坦的日子。

    你若愿意,我们可以时常保持这样的关系,你若不愿意,我并不勉强,我也无需你负责。”

    云乐知道邬启恒特别喜欢自己才敢这么说,要是换做是钱向明,他便是另外一个态度,在他看来,邬启恒方方面面都差了点,做个炮-友还行,要是更进一步的关系,还达不到他的要求。

    邬启恒可有可无,走了也无所谓,他并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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