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莺快马回到镇上。
一共花费果然不过两天时间,他到的时候,正看见灵均捧着个茶杯坐在医馆的门口。
现在医馆没有生意,他就拉着人家老医生话家常。
现在可能说到了什么很有趣的话题,他眉眼弯弯,笑意真挚而温暖,像个太阳似的。
闻莺算是发现了,灵均真的很怕冷,他现在裹着貂皮裘子,整个人都缩在一起,手里端的还是热茶,热腾腾地冒着水蒸气。
搞得他五官也氤氲。
闻莺见自己在路上奔波了两天,身上衣服也皱了,再一看他和人话家常的模样,竟有些吃味。
灵均抬眼看到他,就笑着站起来,问:“你回来啦?”
闻莺颔首:“问到了,走吧。”
灵均问他:“不休息一会儿吗?两个月,没那么着急。”
闻莺还没回答,那个老医生就率先站起来了,对着闻莺指责似的说:“你终于回来了!你知不知道他身上有很重的毒?就可惜我解不了!我看你也别休息了,抓紧上路吧,赶紧的!”
然后,他又转向灵均,声音明显温柔了很多:“还是解你身上的毒要紧,他少睡两天死不了了,你赶紧收拾收拾上路啊。”
闻莺不知道怎么会短短两天,灵均就好像变成了人家亲亲的晚辈,连嘱咐都是这么关切的,竟然还要指责在路上奔波了两天的他。
不过他也是这个意思。
休息可以路上再休息,灵均必须马上启程。
如若这个日出之地是近一些的地方,闻莺倒是不介意替他跑一趟,但是日出之地指的是太阳神宫,实在太远,他一去一回,绝对来不及。
只有灵均和他同去。
灵均就这么被催促着上路了。
甚至那个老医生都没有收他的医药费。
闻莺去买了一辆马车,前面四匹马拉着,车厢里面还可以睡觉。
灵均现在身上有伤,不好骑马,马车也可以赶快一些,差不了多少的。
与老医生告别之后,灵均自告奋勇地驾车,让闻莺进车厢里去休息。
四匹马跑起来,马车渐渐消失在城门口。
传说中的西域太阳神宫,其实就在准格尔盆地中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里,也是有些西传的宗教因素在里面的。
如果要算起来,估计还能和拜火教同宗同源,都类属于波斯,且他们的最高神明也是贤明的、崇高的创世神阿胡拉·马兹达。
他们地处新疆准格尔,是最传统的中亚琐罗亚斯德教,而更东度一些的,则称为拜火教。
但是若说起二者的异同,便是在墓葬、形象、神谱方面。
如琐罗亚斯德教流行天葬,而拜火教却喜欢将人死后装在坛瓮里,不过也有混杂的可能,主要是后者学习前者。
比如形象方面,拜火教大搞偶像崇拜,而琐罗亚斯德教只尊最高神,却并不祭拜。
总之,二者只能算同宗同源,并不能完全划等号。
路上,灵均还万分好奇地问:“既是如此,我们去要解药,是不是刷脸很方便啊?”
闻莺:“……”
闻莺:“你想想他们怎么入侵拜火教的。”
灵均这才想起来,太阳神宫前几天才入侵了拜火教,好家伙,看来这脸是刷不上了。
不被人弄死都算好的。
因为准葛尔盆地地处天山山脉和阿尔泰山脉之间,西侧有几处缺口,西风气流由缺口进入,为盆地及周围山地带来降水。
是故,冬天沙漠里也会积雪。
他们现在过去,估计就能看见那种景观。
马车在官道上驰骋,入西域之后,便是一望无际的沙漠。
沙漠又被称作死亡之海,在里面不似山林、海洋这种,只要费点力气就能找到物资,而是茫茫不见边际的沙子。
两个人要横渡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去时刚好遇到一个商队,四十多个人,足有八十多匹骆驼。
骆驼在沙漠里奔跑起来的速度,是每小时四十多公里,不亚于骏马,而且可以负重很多、连续奔跑四天。
灵均和闻莺直接出高价,向商队要了骆驼,并一齐快速上路。
只是提快一些速度,他们就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佣金,他们的商队老大没有拒绝。
而且灵均还得知,他们这个商队是要路过太阳神宫的。
看来,尽管是信仰神明、隐居沙漠了,但人还是普通的人,该吃饭还是要吃饭。
灵均此时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也估计是大祭司体制特殊些,不然哪儿能好那么快?
于是整队上路。
商队的四十多个人中,老少皆有,但大多都是男人,女人的话他只看到了两三个,还都是年纪比较大的,少女只有一个。
那少女拿头巾把整个脑袋都裹起来了,根本看不清脸,但是灵均觉得眼熟。
闻莺问他:“你再看谁?”
灵均就把少女指给他看,还问:“你看她是不是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闻莺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也觉得眼熟。
此时,商队里一个叫做阿里木的小哥就主动走到他们面前说:“你们在看阿依幕?”
灵均侧眼去看他,脸颊上有些常年走在大漠生出来的红,皮肤也比常人黑一些,但是睫毛非常浓密,扑闪着跟把小扇子似的,眼睛也宛如黑曜石一般闪亮纯粹。
倒是这个民族里比较帅气的人。
灵均轻轻朝他笑笑:“她叫阿依慕吗?与我们的一个故人很像,多看了两眼。”
阿里木就主动道:“阿依慕是汉族的姑娘,她…很美丽,她的名字是我取的,阿依慕,月亮的意思。”
灵均瞬间明白了这些朴素而美好的心思,笑着说:“你喜欢她啊?”
阿里木瞬间就红了脸,但如若不是他的耳根子那样红,灵均也很难从他脸颊上的皮肤颜色判断出来。
这时候,闻莺拽了一下灵均的袖子,轻声道:“是她。”
灵均挑眉,没想到世界这么小。
营寨都收好,那边的商队老大招呼了一声,所有人立刻开拔。
灵均坐在骆驼上,只觉得非常冷。
冬天的新疆温度几乎是全国气温最低的地方,因为水汽丰富,沙漠上都是大雪。
灵均很感激自己带的貂裘披风很保暖,不然他现在已经被冻成傻子了。
行路的过程是痛苦的,还好这边的人民风淳朴,行路途中兴致来了还会唱歌,一些他们听不懂的民歌。
但语言不通,音乐却是相通的。他们能感受到这些人的内心深处。
但是大多数时候,灵均在骆驼背上行的昏天暗地,其他人都是在这条路上跑惯了的,不管夏天还是冬天,都能很好适应,整个路途中就数他最煎熬。
有一日,那个名叫阿依慕的姑娘主动来找他们。
沙漠里风很大,姑娘的头巾几乎从来没取下来过,他们没看清过她的脸。
但是闻莺已经在第一天就肯定了她的身份,他们就不再关注了,反正也不打算认亲。
阿依慕却主动坐到他俩面前,取下头巾,露出一张漂亮而精致的脸来。
“还记得我吗?”她问。
灵均半死不活地掀了一下眼皮,懒懒道:“屠春。”
当日五毒教的十万大山里一别,没想到会在西域的大漠里重逢。
她变了很多,五官的灵动消失了不少,只有偶尔的神态变化才会让人觉得她是个少女,皮肤也因为常年在大漠里吹风而变得粗糙。
不过倒是成熟了很多,也未免不是好事。
屠春问他们:“到这边来做什么?总不是也找太阳神宫报仇吧?”
灵均:“嗯?”
屠春:“我可听说了,太阳神宫入侵了拜火教,若不是你们中原的武林盟主带人来相助,你们可能就已经和五毒教一个下场了。”
“不是,但也差不多了。”灵均叹了口气,“我中毒了,只有太阳神宫有解药。”
屠春:“怎么会中毒?”
灵均又叹了口气:“说来话长。不过,你来这里是做什么?总不能是打算找太阳神宫报仇吧?”
屠春静了一下,才缓缓地说:“是,可那有什么办法呢?五毒教的所有人都死了,教主却让我一个人独活,我可真是恨他!”
她的情绪一下子激动了起来:“我痛苦的根源是我无法凭自己报仇!但是又不得不去做!我不怕死,但是我怕失败,可是又不得不失败!”
她的情绪很激动,有些语无伦次,周围不少人都把目光投过来,特别是阿里木,总是偷偷地看。
灵均看了她半天,才终于温声说:“你有没有想过,缪雪风只是让你活下来,要的就是这件事本身,而不是希望你去报仇什么的。”
屠春惨惨一笑:“那你觉得,事到如今,我真的还能过普通的生活吗?”
她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很久,也有必须要一直坚持走下去的理由,所以她无法放弃,也无法回头。
“当时我欠你们一个人情。”屠春看着他的眼睛说,“这次你们去太阳神宫,无论要找什么药,我帮你。”
她说完就站起来,重新戴上头巾,道:“我知道以我的能力很难复仇,这件事根本做不到,所以把你们的人情还了吧。”
屠春说完,就走了。
休息完,众人被催促着继续上路。
这条路上,他们唯一要赶的,就是时间。
所有人都是一种埋头苦行的状态,也只因为闻莺给的实在太多了,没有什么怨言。
这几日下来,灵均的状态几乎是肉眼可见的变差。
闻莺看着他,时常走神、蹙眉、叹气。
但是就是在这种状态之下,灵均依旧和驼队里的人聊得很好,所有人的名字他都记住了,瞬间拥有了很多朋友。
他这种性格,貌似能在任何状态下和任何人交上朋友。
令闻莺有些微妙的不爽。
又一日,商队众人忽遇了一群沙匪。
全都骑着马,头上裹着白头巾,每人身侧挂着一把马刀,足有上百个,乌泱泱地一起过来,显得非常吓人。
沙匪是大漠里的特产,边疆的地方少数民族在这边征伐不断,两边都不靠的自立门户的匪帮也非常多。
真要遇上了,只能自认倒霉。
毕竟这里是大漠,就算是报官,有人愿意管也得个十几日才能来。
不过他们大多只劫财,杀人越货的在这几年几乎没有了,因为常年在这一代讨生活,他们遇到的商队都与之达成了无言的默契。
象征性地劫一点,也不多,就当收过路费了,下次商队还走这条路。
双方都满意。
闻莺被拦下来的时候,眉眼间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戾气。
他很少把这种情绪给带出来,就算是之前杀人的时候,也常常是冰冷而漠然。
这种情绪化,当然与灵均有关。
灵均此时已经趴在骆驼背上睡着了,被他牵着缰绳,就走在他旁边。
劫点钱财,闻莺根本不在乎,但是这些人却挡住了他们的路,耽误他们的时间。
商队的老大正在讲情,什么经常走这条路啦,也不是第一次见啦,总之就宛如市集上讨价还价的。
闻莺看着灵均睡着的样子,明显非常不安稳,眉头蹙起来,偶尔睫毛轻轻颤。
他忽然深吸了一口气,令自己放松下来。
闻莺上前,问:“要多少钱?”
为首的沙匪上下打量着他,估计真觉得他细皮嫩肉的像个富家公子,直接狮子大开口:“你们货物的一半。”
闻莺毫不犹豫:“好。”
商队老大则直接出言反对:“不行!”他看看沙匪,又看看闻莺,道:“往日路过,诸位都只拿八分之一,怎么这次,就、就……”
如果货物只剩下了一半,证明他此去行商要少赚很多钱,特别是此行丝绸古路非常险恶,一去一回可能要花费一年的时间。
他当然不舍得这些钱。
沙匪头目一见情况如此,当场就火了,神情凶恶:“不给是吧?好啊!把你们全都宰了,老子拿得更多!”
商队老大冷汗都快下来了,道:“不、不是这个意思,还、还可以商量的嘛。”
这里的沙匪都是穷凶极恶的,近两年的规矩也是新定的,以前劫道的时候杀不杀人,完全都看匪帮老大的心情。
如今若他们真的要坏了“规矩”,也没人有办法。
商队里多会带些会武功的人保驾护航,但是面对上百人的匪帮,还是无能为力。
谁料想,那沙匪老大的话一刚落,还没来得及把刀抽出来恫吓众人,闻莺只袖中一闪,那沙匪老大的脑袋就掉下来了。
能跑到如此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做匪帮,本就代表着这些人没什么本事,不然在中原混得再差,也不能比在这里更差了。
是故真正的武林高手是不会出现在这种地方的。
脑袋咕噜噜地掉下来,砸了一下马背,又才掉在地上,血液被沙子瞬间给吸进去,就像有生命似的。
所有人震惊得没有言语。
闻莺道:“上路。”
这下好了,一毛钱都不用往外掏了。
商队老大也是常年在这条路上跑的,狠的人见过不少,如今见到这个情况,当即决定抱紧闻莺的大腿,转身高喊一声:“走!”
于是商队再次行进起来。
但是还没走出去多久,就再次被那些沙匪拦住。
他们既然赶在这条路上干这种打家劫舍的勾当,武功怎么样不好说,但是胆识是肯定有的,不会因为大哥被杀了就退缩。
二把手顶上来,指着闻莺,高声说:“你竟敢杀了他们大哥!?”
闻莺眉眼间的戾气已经快要溢出来了,刀再次出手,也是快如闪电。
这次二把手有防备,也掏出自己的马刀想挡,却也依旧没能挡住闻莺的刀。
脑袋再次叽里咕噜地掉在地上。
众人一看了不得。
闻莺现在杀人用的是袖中的一把短刀,都已经快成这样了,而他身后还背着一把上好的满弧弯刀,那才是真的可怖。
那些沙匪也并不想在一票生意中把命搭进去,看见闻莺真是硬茬子,互相对视了一眼,就迅速纵马跑走了。
闻莺不看任何商队里的人的眼神,直接走向灵均。
此刻灵均已经醒了,但还是很没精神地趴在骆驼背上,此刻微微抬起眼皮,看见闻莺回来,就笑。
他笑得很轻,声音也很轻:“闻莺啊,你去哪儿了?”
这一句似乎在叹息的“闻莺啊”,和当初他杀死灵均时的声音重合起来,令他的心绪千回百转。
上次他没有回应,这次却也轻声地回答道:“有点事,可以继续走了。”
灵均懒洋洋的不想动,听到这个回答,眼睛再次闭上了。
驼铃声阵阵地响,沙黄色里有白色的积雪,一眼看上去更显苍凉。
商队的人都下意识离二人远了一些,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看着人头从脖颈上掉下来,那也是不小的冲击力。
唯有阿依慕完全没影响似的,就落在二人身后一步。
阿里木早都知道这个中原的姑娘胆子大,比他们西域的姑娘胆子都大,现在默默行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
其实屠春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但是她不会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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